民法典中农村自建房如何证明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农村房屋如果办理产权登记的,登记在谁名下所有权归谁。如果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确权后取是房屋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农村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有效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者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者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如果房屋共有人员要共同处分房屋,才可以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所以购房者必须满足购买之前名下没有别处宅基地的要求。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所以如果房屋要买卖的话就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