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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一下河北工商局网,山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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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锋(河北 律师)

“中国著名品牌”的金色牌匾悬挂在一家制衣企业的荣誉栏中,颁奖单位为“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委员会”、“中国品牌调查统计中心”。记者调查发现,“中国著名企业”、“中国名优产品”、“中国知名产品”……类似的评选项目在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委员会以及中国名牌培育监督委员会中有近40个,奖项则如文字游戏一般,主要围绕着“著名”、“信得过”、“名优”、“十佳”等字眼。企业缴纳几千元不等的“工本费”后,便可得到梦寐以求的“名牌”认证。(11月25日新华社)

“著名品牌”“十大名牌”等山寨荣誉满天飞,市场诚信一地鸡毛。实际上,现在随着对乱排名、乱评比行为的整顿,由政府部门或合法的社会团体主导的排名评比活动已经明显瘦身,比如,在“国字号”品牌荣誉中,国家质监部门的“中国名牌产品”已经停止评定。另外,在一些地方,还存有一些品牌荣誉,比如,河北省工商局的“著名商标”,唐山市工商局的“知名商标”,这些为数不多的荣誉评定程序较为严格,门槛较高。可以说,获得这些品牌荣誉的企业都具有对应的硬实力。

如果一些企业走“捷径”,走旁门左道,利用很短的时间、很低的成本获得一些“高大上”的虚假荣誉、山寨荣誉,并以此往脸上贴金,包装和推介产品或服务,就获得了不正当的竞争利益,就扰乱了市场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山寨荣誉”对消费者也是一种欺骗误导,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笔者以为,民政、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该用监管之手撕下“山寨荣誉”的面纱,维护市场诚信。制发“山寨荣誉”证牌的多为山寨社团、离岸社团,有的带国字号的某某中心实际上只有一两间办公室、三五个人,没有任何注册资格,所谓的品牌评定完全是随心所欲地粗制滥造,看钱下菜碟,也没有任何效力,其性质与电线杆上的“办证”无异。民政部门应该顺藤摸瓜,加强排查,坚决取缔没有注册的黑社团,曝光山寨社团、离岸社团,查处山寨社团滥发“虚假荣誉”的行为,从源头遏制“虚假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