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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速递:天津房屋租赁,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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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微信公众号“掌上蓟州”发布了一则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将加强出租房屋(含日租房、网约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出租人责任。出租房屋(含日租房、网约房)的出租者要严格履行出租房屋疫情防控责任,按要求登记承租人信息,同时必须向村(居)委会报备,由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报备,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格履行承租人义务。承租人要按照要求向出租人进行信息登记,包括身份信息、单位职业、个人旅居史、行程史和接触史,落实验码、测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履行向村(居)委会报备的义务。


三、加强承租人返蓟管理。出租人要实时掌握承租人动向,提示承租人出津、返津要履行告知义务。承租人为外省市返蓟人员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向村(居)委会报备个人旅居史、行程史和接触史,不得瞒报、漏报。外省市返蓟人员不报备,引起疫情传播风险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或实际居住人员将承担同等法律责任。


四、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房屋出租人要在房间内醒目位置张贴属地乡镇街疫情咨询电话和附近医疗机构电话、地址,提示承租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配合村(居)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公众场所佩戴口罩、主动验码测温,增强疫情防控意识,避免传播风险。


蓟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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