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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普及一下事业单位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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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4年国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规划。2024年10月以后,就不会存在机关事业单位老办法退休待遇保底作用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也是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了。这种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能变的一样吗

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有以下四个:

第一,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养老保险制度的本身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

从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多缴费一个月,养老金待遇都有所增加。

另外,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出一点,产生的养老金也都会有一点点的差距积累起来。

一般来说,企业按照60%和100%基数缴费,养老金差距就挺大了。更何况机关事业单位普遍是按照120%~150%以上的基数缴费。

第二,机关事业单位还全面建有补充养老保险机制——职业年金制度。

为了配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这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机制,企业的称之为企业年金。

目前来看,企业年金的建立并不是强制要求的,而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是统一建立。企业年金的参加人数不足3000万人。

多了一份职业年金的积累,实际上相当于在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之上,再次增加了1/2,也就是说要多出1/3的养老待遇的。

第三,机关事业单位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跟企业的不同。

虽然说机关事业单位的过渡性养老金名义上跟企业一样。但是其计算方法完全不一样。

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针对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根据退休时职务级别确认的视同缴费指数的方式计算。

而且机关事业单位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是针对2014年10月之前的缴费年限,企业退休人员则是当地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制度之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企业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间相对要短得多。虽然说企业有个人账户的积累,但是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的过渡性养老金明显会更高、更划算。

第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并没有全部改入养老保险制度。

其实,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是一揽子性非常复杂的待遇。有很多奖金奖励性待遇或者补贴性待遇,会对退休人员也是发放的,尤其是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

比如说青岛等一些地区还会为退休人员发放精神文明奖,但是在职职工更改工资制度以后已经不发放了。另外,江苏等一些地区还会为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或者区域性补贴。

原则上我们应当所有的待遇都纳入到养老保险基数缴费中,这样才不会再发放。但是有关改革毕竟在推进中,相信未来会实现的。

所以,2023年即将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但是未来大家的养老金还是会有区别的。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如果缴费基数够高,基本养老金也是能够超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