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峄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了动员会议,紧紧围绕通知确定的工作目标,并严格对标创建标准和程序,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就活动开展进行了周密安排,保障了创建活动后续的有序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 促依法行政规范、制度化
区司法局将健全制度、督促检查、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效和根本保障,加大工作力度,以素质促效能。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保证程序合法。完善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业务管理制度、程序规则,完善了服务质量跟踪反馈等业务规范,形成了涵盖依法决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行政执法制度的较为全面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制度、流程、质量和监督有效控制,基本确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执法体制。二是认真开展制度的清理和更新。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相关事项梳理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局各类审批(备案)事项,细化工作流程。
强化执法监督 规范司法行政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保证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区司法局坚持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区政府网站平台,实行政务公开,将司法局的机构概况、业务工作、行政执法等内容全部上网公布,并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息,设立意见箱和电子信箱,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系统内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共发布信息234条,其中包括政务公开信息106条,办事指南类信息4条,其他法律性文件1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财政预算信息2条,年度工作报告2条。信息公开量数目同比增长31%。二是强化窗口执法质量监督。加大对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监督,对法律援助中心、矫正中心等服务窗口除了要求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政策规定等公示上墙外,还采取措施对办案、办证质量进行有效监控,修订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标准,利用结案审查卷宗、回访当事人、走访检法等执法单位调查援助案件律师的办案水平、办案纪律和办案效果。组织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召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分析会,对办结的案件卷宗进行点评和分析,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讨论,确保高质量地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内部管理监督自查。强化了对服务机构的监管。切实加强对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评检查,加强了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规范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重点人员加强检查监督,做好重点人员劝告教育。四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去年以来,司法局收到区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1宗、政协协办提案4件。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对提案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分析,明确了职能科室和专办人员。局领导带领有关人员积极开展调研,认真落实和办理提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形成答复意见报主办单位。并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诚恳征求提案人对建议提案答复的意见,直至满意为止。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目前司法局的行政执法权涉及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区司法局在政府网站上及时更新了法律援助办事指南。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职责、程序,认真受理、审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的审查,严格执行规定。还制定了“申请法律援助须知”、“法律援助风险告知”、“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送达回证”四项书面告知内容,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查、决定、指派、监督等程序,确保各程序环节的顺畅,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二是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合法。司法局局属机构的设立均有法律法规依据,严格按照组织部门的编制设立,执法主体合法有效。目前,机关原有执法人员都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新到职的干部必须及时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方能持行政执法证件。区司法局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职能,行政理顺职能明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