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绥阳县一名男子因病到当地诊所治疗,不料因此丧命。经调解,诊所医生及其两个儿子、胞弟承担连带责任。日前,他的胞弟抱着17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2020年11月17日,绥阳县男子刘某学因身体不适,到王某伦开的诊所处看病,当天不幸离世,刘某学家属和王某伦因此产生纠纷。
11月18日,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由王某伦赔偿刘某学家属各项损失25万元,赔偿款分三期支付;王某伦的两个儿子,以及胞弟王某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1月19日,经双方当事人申请,绥阳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
(刘某学家人拿到赔偿金)
然而,王某伦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其胞弟和两个儿子均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还有17万元尚未赔付。今年6月8日,刘某学家属向绥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某学失去了生命,其家属却仍未获得足额赔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迅速采取冻结银行账户及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责令4名被执行人连带清偿赔款并承担迟延履行利息。
不仅要赔偿本金,还要日复一日地计算利息,迟一天赔款就要多付一天利息,并将成为老赖受到限制在听完法官分析利弊后,王某荣决定代其兄王某伦履行全部赔款,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了部分迟延履行利息。法庭上,王某荣将共计171849元赔偿金及利息,交到了刘某学家人刘某红、宋某敏的手中。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