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主体结构工程)
目 录
1 专业工程特点
2 监理依据
3 监理工作的流程
4 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5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 质量的预控要点
7 常见质量通病与防治措施
参建单位 | 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 | xxx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xx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xx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单位 | xxx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单位 | xxx公司 |
项目地址:xxx
1、专业工程概况和特点
根据设计文件,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其结构体系分别为框架结构体系。
本专业工程主要结构材料、构造要求以及主要施工要求在设计文件中均有相关说明,在工程实施中将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执行。
2、验收依据
序号 | 名称 |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 |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
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 |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 |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资料 | |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 |
施工组织设计 | |
专项施工方案 |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 |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 |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19 |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 | |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2011 | |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 |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
不同意,修改后再报
审核以下重点内容: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方法:
1.审核证明资料
2.到厂家考察
3.进场材料报验
4.进行验证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砖强度等级 | 设计要求MU | 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 抽检数量执行相关规范规定 | ||||
砂浆强度等级 | 设计要求M | |||||||
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 | ≥80% |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 |||||
斜槎留置 |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 观察检查 | 每检验批抽20%接搓,且不应少于5处。 | |||||
直槎拉结筋及接槎处理 |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搓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搓,但直搓必须做成凸搓。留直搓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
轴线位移 | ≤10mm | 用经纬仪和2m尺检查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全部承重墙柱 | |||||
垂直度(每层) | ≤5mm | 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每20m查一处 | ||||||
全高 | ≦10m | 10 | ||||||
>10m | 20 | |||||||
一般项目 | 组砌方法 |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 观察检查 | 外墙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且不应少于3间 | ||||
水平灰缝厚度10mm | 8~12mm | 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 ||||||
基础顶面、楼面标高 | ±15mm | 用水平仪和尺检查 | 不应少于5处 | |||||
表面平整度(混水) | 清水墙、柱 | 5mm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 ||||
混水墙、柱 | 8mm | |||||||
门窗洞口高度宽 | ±5mm | 用尺检查 | 检验批洞口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 |||||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 20mm |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检验批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 |||||
水平灰缝平直度(混水) | 清水墙 | 7mm | 拉10m线和尺检查 |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 ||||
混水墙 | 10mm | |||||||
清水墙游丁走缝 | 20mm | 吊线和尺检查,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 |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钢筋品种规格数量 | 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 全数检查 | |
混凝土、砂浆强度 |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混凝土或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 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 | ||
马牙槎及拉结筋 |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搓,马牙搓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钢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 观察检查 | 每检验批抽20%构造柱,且不少于3处 | ||
芯柱 | 对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混凝土应在装配式楼盖处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 | 观察检查 | 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 ||
柱中心线位置 | ≤10mm |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 ||
柱层间错位 | ≤8mm | ||||
柱垂直度(每层) | ≤10mm | 用2m托线板检查 | |||
一般项目 | 水平灰缝钢筋 | 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 观察检查,辅以钢尺检测 | 每检验批抽检3个构件,每个构件检查3处 | |
钢筋防腐 |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 观察检查 | 每检验批抽检10%的钢筋 | ||
网状配筋及间距 | 网状配筋砌体中,钢筋网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 钢筋规格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间距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人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 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 ||
组合砌体及拉结筋 | 组合砖砌体构件,竖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距砖砌体表面距离不应小于5mm;拉结筋两端应设弯钩,拉结筋及箍筋的位置应正确 | 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 每检验批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 ||
砌块砌体钢筋搭接 |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采甩搭接接头的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且不应少于300mm。 | 尺量检查 | 每检验批每类构件抽20%(墙、柱、连梁),且不应少于3件 |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块材强度等级 | 砖、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砖或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 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 |||
砂浆强度等级 | |||||||
一般项目 | 无混砌现象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 | 观察检查 | 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 |||
拉结钢筋网片位置 |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 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 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 ||||
错缝搭砌 |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 观察和用尺检查 | 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 ||||
灰缝厚度、宽度 | 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8~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 用尺量5皮空心砖或小砌块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 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 ||||
梁底砌法 |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 观察检查 | 每验收批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墙 | ||||
空心砖砌体灰缝砂浆饱满度 | 水平 | ≥80% |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材底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 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 | |||
垂直 |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暗缝、假缝 | ||||||
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砌体 | 水平 | ≧80% | |||||
垂直 | ≧80% | ||||||
轴线位移 | ≤10mm | 用尺检查 | 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大面积房间和楼道按两个轴线或每10延长米按一标准间计数。每间检验不应少于3处 | ||||
垂直度 | ≤3m,≤5mm <3m,≤10mm |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 |||||
表面平整度 | ≤8mm | 用2m靠尺或楔形塞尺检查 | |||||
门窗洞口高宽度(后塞口) | ±5mm | 用尺检查 | 在检验批中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 ||||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 20mm |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模板支撑、立柱位置和垫板 |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 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 全数检查 | |||
避免隔离剂沾污 |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 观察 | 全数检查 | ||||
一般项目 | 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 观察 | 全数检查 | |||
用作模板地坪、胎膜质量 |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 观察 | 全数检查 | ||||
模板起拱高度 | 对跨度不小于4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 面 | ||||
预埋件、预留孔允许偏差 |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mm) | 3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 | |||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mm) | 3 | ||||||
插筋 | 中心线位置(mm) | 5 | |||||
外露长度(mm) | +10,0 | ||||||
预埋螺栓 | 中心线位置(mm) | 2 | |||||
外露长度(mm) | +10,0 | ||||||
预留洞 | 中心线位置(mm) | 10 | |||||
尺寸(mm) | +10,0 | ||||||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 轴线位置(mm) | 5 | |||||
底模上表面标高(mm) | ±5 | ||||||
截面内部尺寸(mm) | 基础 | ±10 | |||||
柱、墙、梁 | +4,-5 | ||||||
层高垂直度(mm) | 不大于5m | 6 | |||||
大于5m | 8 | ||||||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mm) | 2 | ||||||
表面平整度(mm) | 5 |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 |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 的规定 | 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 全数检查 | |||
构件类型 | 构件跨度(m)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 |||||
板 | ≤2 | ≥50 | |||||
>2,≤8 | ≥75 | ||||||
>8 | ≥100 | ||||||
梁、拱、壳 | ≤8 | ≥75 | |||||
>8 | ≥100 | ||||||
悬臂构件 | - | ≥100 | |||||
后张法预应力构件侧模和底模的拆除时间 |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 观察 | 全数检查 | ||||
后浇带拆模和支顶 |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 观察 | 全数检查 | ||||
一般项目 | 避免拆模损伤 |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 观察 | 全数检查 | |||
模板拆除、堆放和清运 |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 观察 | 全数检查 |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力学性能检验 |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 |||
抗震用钢筋强度实测值 |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 ||||
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 |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 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 |||||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 |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HPB235 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 倍;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 级、HRB400 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 倍。 | 钢尺检查 |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 | ||||
箍筋弯钩形式 |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 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 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 倍 | 钢尺检查 |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 | ||||
一般项目 | 外观质量 |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 观察 | 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 |||
钢筋调直 |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 HPB235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 级、HRB400 级和RRB400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 观察,钢尺检查 |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 | ||||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 |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 ±10 | 钢尺检查 |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 | |||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 ±20 | ||||||
箍筋内净尺寸 | ±5 |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 | 全数检查 | |||||
机械连接和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 |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 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 按有关规程确定 | ||||||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钢尺检查 | 全数检查 | ||||||
一般项目 | 接头位置和数量 |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 倍 | 观察,钢尺检查 | 全数检查 | |||||
机械连接、焊接的外观质量 |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 观察 | 全数检查 | ||||||
机械连接、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 |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 倍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 观察,钢尺检查 |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 | ||||||
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和搭接长度 |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 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 | 观察,钢尺检查 |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 | ||||||
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 |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箍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箍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箍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 ||||||||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 | 绑扎钢筋网 | 长、宽(mm) | ±10 |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 | ||||
网眼尺寸(mm) | ±20 | ||||||||
绑扎钢筋骨架 | 长(mm) | ±10 | |||||||
宽、高(mm) | ±5 | ||||||||
受力钢筋 | 间距(mm) | ±10 | |||||||
排距(mm) | ±5 | ||||||||
保护层厚度(mm) | 基础 | ±10 | |||||||
柱、梁 | ±5 | ||||||||
板、墙、壳 | ±3 | ||||||||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mm) | ±20 | ||||||||
钢筋弯起点位置(mm) | 20 | ||||||||
预埋件 | 中心线位置(mm) | 5 | |||||||
水平高差(mm) | +3,0 |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水泥进场检验 |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 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 |
外加剂质量及应用 |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的规定 |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 ||
混凝土中氯化物、碱的总含量控制 |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和设计的要求 | 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 |||
配合比设计 |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 的有关规定, 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 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 |||
一般项目 | 矿物掺合料质量及掺量 |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 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 |
粗细骨料的质量 |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的规定 |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 ||
拌制混凝土用水 |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 | 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 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 ||
开盘鉴定 |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 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 |||
依砂、石含水率调整配合比 |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 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 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试件的取样和留置 |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 |||
混凝土抗渗及试件取样和留置 |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 ||||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 | 材料名称 | 允许偏差 | 复称 | 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 ||
水泥、掺合料 | ±2% | |||||
粗、细骨料 | ±3% | |||||
水、外加剂 | ±2% | |||||
初凝时间控制 |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 全数检查 | |||
一般项目 |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 |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 全数检查 | ||
后浇带的位置和浇筑 |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 全数检查 | |||
混凝土养护 |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 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 全数检查 |
项别 | 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
主控项目 | 外观质量 |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 全数检查 | |||||
过大尺寸偏差处理及验收 |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 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 |||||||
一般项目 | 外观质量一般缺陷 |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 全数检查 | |||||
轴线位置(mm) | 基础 | 15 | 钢尺检查 | ||||||
独立基础 | 10 | ||||||||
墙、柱、梁 | 8 | ||||||||
剪力墙 | 5 | ||||||||
垂直度(mm) | 层高 | ≤5m | 8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5m | 10 | ||||||||
全高(H) | H/1000且≤30 | ||||||||
标高(mm) | 层高 | ±10 | |||||||
全高 | ±30 | ||||||||
截面尺寸 | +8,-5 | ||||||||
电梯井 | 进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mm) | +25,0 | |||||||
井筒全高(H)垂直度(mm) | H/1000且≤30 | ||||||||
表面平整度(mm) | 8 | ||||||||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mm) | 预埋件 | 10 | |||||||
预埋螺栓 | 5 | ||||||||
预埋管 | 5 | ||||||||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mm) | 15 |
根据《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和本工程主体结构的特点,本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过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有: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基基础工程的移交文件和对地基基础工程的合格验收。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设计文件的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地基基础工程移交资料与实体质量满足主体结构工程需要。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从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监理工作重点为:
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制度,审查申报的检测仪器及设备的计量合格证;审查分包单位业绩,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进行考察。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选择资质符合要求,有经验、有实力的分包单位。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分项工程多,且每个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差异较大。因此进行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受控的必要前提。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重点为: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核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还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给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施工布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有一个科学的、严谨的、符合实际条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主体结构工程是整个工程的主体。施工测量方案及其复核成果对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至关重要。为了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严格控制施工测量放线方案及复核成果,使之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方案及复核成果的内容主要为: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永久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座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高程验线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对承包单位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永久桩、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管理措施;施工平面图应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设置。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施工测量放线方案及复核成果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质量要求。熟悉施工图纸时应检查的主要内容:
施工图纸审批签认手续是否齐全;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应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中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施工图纸规定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
施工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如各部分尺寸、标高、位置、地上地下之间、上下楼层之间、各专业之间等)。
将发现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汇总,通过建设单位书面提交给设计单位,必要时应提出监理的建议,以便与各方协商研究,统一意见。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充分熟悉图纸,理解设计意图,掌握结构情况,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预控质量薄弱环节,方便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主要施工设备是组成工程实体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监理工作的重点。
监理工作主要控制:
原材料方面:要求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资料、出厂质量证明等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混凝土浇灌申请。
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及现场管理进行检查;对预拌混凝土搅拌单位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
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审查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复试;应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拟采用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应用于工程的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是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满足相应规范标准要求。
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予以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对施工过程的某些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并做旁站记录。对所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
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整个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工艺过程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规定。
主体结构工程的部分是隐蔽工程。应按隐蔽工程的管理规定进行工程全过程管理。控制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为:
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应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全部的隐蔽工程均受检、质量受控。
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6.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按所分检验批进行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检验批合格保证分项工程合格、继而保证子分部、分部工程合格。
雨季施工前监理部应认真审核图纸、方案、相关质量规范,认真查看现场总平面图、平面临水、临电布置图,找出雨季施工中要进行的分项目工程及所用的人、机、料、法、环的监理工作重点。
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包括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排水系统。监理部应作好检查,保障建筑物四周的雨水不流入施工现场内。
检查深基坑周边是否有渗水点或产生裂缝;检查基坑支护是否有渗水或阴水现象,检查基坑边坡是否有积水现象,确保深基坑边坡稳定性。
检查塔吊基础是否牢固,脚手架立杆底脚必须设置垫木或混凝土垫块,并加设扫地杆,同时保证排水良好,避免积水。所有马道、斜梯均应钉防滑条。
检查高耸塔吊防雷装置,确保防雷安全。
水泥全部存入仓库,没有仓库的应搭设防雨棚,保证不漏、不潮。下面应架空通风,四周设排水沟,避免积水。
现场可充分利用结构首层堆放材料。砂、石料一定要有足够的储备,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场地四周要有排水出路,防止淤泥渗入;
雨期所需材料、设备和其它用品,如水泵、抽水软管、草袋、塑料布、苫布等由材料部门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进行。
水泵等设备应提前检修。雨期前对现场配电箱、闸箱、电缆临时支架等仔细检查,需加固的及时加固,缺盖、罩、门的及时补齐,确保用电安全。
脚手架、塔吊等做好避雷工作,也可利用建筑物自身的避雷设施,接地电阻一定要符合要求;大风天气,要做好大型高耸对象的防风加固措施。
地下室出入口、管沟口等加以封闭或设挡水台;加强天气预报工作,防止暴雨突然袭击,合理安排每日的工作;
现场临时排水管道均要提前疏通,并定期清理;晴天进行开窗通风换气,以防室内潮气过大。
混凝土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天进行。大雨和暴雨天不得浇筑混凝土。新浇混凝土应覆盖,以防雨水冲刷。防水混凝土严禁雨天施工。
雨期期间应通知搅拌站随时测定砂、石含水率,选择适当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配,严格控制水灰比;雨天浇筑混凝土应减小塌落度,必要时可将混凝土标号提高半级或一级:在浇筑板、墙混凝土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坍落度;梁板同时浇筑时应沿次梁方向浇筑,此时如遇雨而停止施工,可将施工缝留在次梁和顶板上,从而保证主梁的整体性。
现场钢筋堆放应垫高,以防钢筋泡水锈蚀。有条件的应将钢筋堆放在钢筋骨架上;雨后钢筋视情况进行防锈处理,未进行防锈处理的钢筋不得用于工程中。
雨天使用的木模板拆下后应放平,以免变形。钢模板拆除后及时清理,刷脱模剂,大雨过后应重新刷一遍。
模板拼装后尽快浇筑混凝土,防止模板遇雨变形。若模板拼装后不能及时浇筑混凝土,又被雨水淋过,则浇筑混凝土浇筑前需重新检查、加固模板和支撑。大块模板落地时,地面应坚实,并支撑牢固。外脚手架基础应随时观察,如有下陷或变形,应立即处理。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雨期施工不降低质量。
冬施前,监理部熟悉并复核施工图纸,以便提前发现有不能适应冬期施工要求的问题。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冬施方案,尤其注意在质量和安全生产两方面的保证措施,并分析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认真查看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现场临水布置图(临时排水沟、临水管线等)及相关资料,了解各类临时地下地上管线、管沟平面位置及标高,找出要加深的地下管线、要保温的地上管线、及要保温的管沟等,并按施工方案保温。
根据现场动态,对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事项,通过下发书面通知形式责成施工方及时纠正;另一方面,在寒冷的施工作业期内通过旁站监理进行全过程监控。
加强材质控制,冬施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说明书等资料。特殊材料必须具备市建委颁发的材料准用证,保温覆盖的材料要具有阻燃性等。
采取保证室外工程施工的各项措施,现场施工用水管道、消防水管接口要用管道保温瓦进行保温,防止冻坏。
信道、马道等要采取防滑措施,要及时清扫信道、马道、爬梯上的霜冻、冰块及积雪,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冬期风大,对象要作相应固定,防止被风刮倒或吹落伤人,机械设备按操作规程要求,5级风以上应停止工作。
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要求,做好商品混凝土现场交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混凝土坚决拒收。
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要求,做好商品混凝土出罐时、入模时、以及至拆除保温层或保温模板期间的测温工作,填写记录。
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要求,做好混凝土试块留置工作;
做好已浇筑混凝土的保温养护工作。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冬期施工能正常进行并保证质量。
6、质量的预控要点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长度L、宽度B | 允许偏差(mm) |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
L(或B)≦30 | ±5 | 60<L(或B)≦90 | ±15 |
30<L(或B)<60 | ±10 | L(或B)>90 | ±20 |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井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搓、接搓。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120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宽度小于Lm的窗间墙;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墙(柱)厚(mm) | 砌体密度>1600(kg/m3) | 砌体密度1300-1600(kg/m3) | ||||
风载(kN/m2) | 风载(kN/m2) | |||||
0.3(约7级风) | 0.4(约8级风) | 0.5(约9级风) | 0.3(约7级风) | 0.4(约8级风) | 0.5(约9级风) | |
190 | — | — | — | 1.4 | 1.1 | 0.7 |
240 | 2.8 | 2.1 | 1.4 | 2.2 | 1.7 | 1.1 |
370 | 5.2 | 3.9 | 2.6 | 4.2 | 3.2 | 2.1 |
490 | 8.6 | 6.5 | 4.3 | 7.0 | 5.2 | 3.5 |
620 | 14.0 | 10.5 | 7.0 | 11.4 | 8.6 | 5.7 |
注:1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川在10m范围内的佰况。如10m<15m,15m<H<20m时,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的系数;如H>20。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 ||
A | B | C | |
现场质量管理 | 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 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的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 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很少作现场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
沙浆、混凝土强度 |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 试块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
沙浆拌和方式 | 机械拌和;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 机械拌和;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 机械或人工拌和,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
砌筑工人 |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20% |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 初级工以上 |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借施。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 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
序号 | 项目 | 常见质量通病 | 防治措施 |
基础砌砖 | 砌筑砂浆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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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墙身位移过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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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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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灰缝高低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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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数杆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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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槎不符合要求 | 砌体转角和交接处不能同时砌筑而需留槎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 ||
高低台基础砖搭接不合理 | 砌筑高低台基础时,应从低处向高处砌筑,高低台相接处应砌成踏步式相接,操作时应低处砌起,由高台向低台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 ||
砌体临时间断处高差过大 | 砌筑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在一步脚手架的高度范围内。 | ||
墙体砌砖 | 墙身轴线位移 |
| |
水平灰缝厚度不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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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墙面游丁走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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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砖层的标高 差一层砖的厚度 |
| ||
混水墙面粗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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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墙面勾缝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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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柱未按规范砌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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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顶部与梁板底 连接处出现裂缝 | 砌筑时墙体顶部与梁反底连接处要用侧砖或立砖斜砌(60°)顶贴挤梁。 | ||
砖墙鼓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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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块砌筑 | 墙体强度降低出现裂纹 |
| |
砂浆粘结不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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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缝厚度、宽度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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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洞口构造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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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不稳定 |
| ||
排块及局部做法不合理 | 砌筑前对整体立面、剖面及水平砌筑时应按照通用图集的规定排块。 |
序号 | 项目 | 质量控制要点 | 质量预控措施 |
1 | 原材料的材质 | 1.钢筋表面锈蚀现象。 2.钢筋材料堆放混乱有无混料现象。 3.钢筋材料曲拆现象。 4.钢筋成型后在弯曲处有裂纹。 5.截面偏圆现象。 6.钢筋试样强度不足现象。 7.钢筋冷弯性能不良。 8.热轧钢筋无标牌现象。 9.钢筋条料纵向有裂纹。 10.钢筋原料弯曲。 | 1.钢筋堆放料场干燥有防雨棚。 2.钢筋收料设专人管理,按规格品种堆放,并写出标牌。 3.加强钢筋装卸运输管理,运输车长短应根据长短配车。 4.钢筋场地成型加工要保温措施,取样检验冷弯变形性能。 5.用卡尺抽测钢筋直径通过计算截面施工。 6.核查钢筋质量证明,试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双倍取样复试,不合格退料不准使用。 7.按试样强度不足“双倍取样复后不合格者退货不准使用。并落实清出地点。 8.通知发货单位加强批号管理。 9.通知钢筋生产厂不合格不得出厂。 10.堆料管理要加强。 |
2 | 钢筋制作与加工 | 1.钢筋原料不平直有弯曲现象。 2.钢筋下料尺寸不准确。 3.钢箍成型后不规方。 4.钢筋成型各部尺寸不准。 5.点焊钢筋网片扭曲。 6.钢筋成型后变形。 7.钢筋代换后根数不均匀。 8.冷拉钢筋强度不足。 | 1.采用调直机调φ6—φ14以内,用人工平直,更弯用大锤平直,料弯不得成型。 2.调整切断机刀片间隙,划料准确。 3.成型角度划记号,台板要平直又挤。 4.加强配料管理,制定号料方法从中心向两侧分尺。 5.检查钢筋平直状态,操作台不变形尽量使电极压力,必须要焊点脱落。 6.搬运小心,轻放堆放场地平整。 7.按新方案重新代换按分根据分根数重新考虑代换方案。 8.必须降级使用。 |
3 | 钢筋安装 | 1.骨架外表尺寸准确现象。 2.绑扎网片斜扭现象。 3.钢筋安装骨架变形现象。 4.柱子外伸钢筋错位现象。 5.钢筋同一截面接头过多。 6.露筋现象。 7.箍筋代换后截面不足 8.箍筋间距不一致。 9.绑扎搭接头松脱扣。 10.柱箍筋接头位置同向 11.梁箍筋被压弯。 12.肋形楼板穿筋困难。 13.弯起钢筋方向错误。 14.双层钢筋网片移位。 15.绑扎节点松扣。 16.柱钢筋弯钩方向不对。 17.薄板露钢筋钩。 18.钢筋骨架歪斜。 19.钢筋网主、副筋位置绑反。 20.钢筋曲线形状不准确。 | 1.绑扎钢筋时将把钢筋端部对齐。 2.堆放网片地面平整搬运轻放绑两根斜角钢筋。 3.起吊操作力求平稳吊点预先确定好刚度较差的骨架加木杆加固。 4.外伸部分钢筋加箍筋然后木方卡好。 5.配料时划钢筋编叼注意那个分号为那那个分号相接。 6.弯起钢筋加工,配料时立即。 7.发现砂浆垫块加密绑牢固不脱落。 8.预先算好控制部距分部安装控制。 9.必须把接头绑扎拧紧确保三扣。 10.安装时互相提醒接头位置要错开。 11.当梁高大于700时加构造筋,放斜拉筋。 12.安装钢筋要注意先后安装顺序。 13.应对操作员进行技术交底钢筋挂牌提醒安装操作人员注意。 14..钢筋支架与上下排钢筋片固定牢。 15.绑线刚性不要过大按要求使用22#铁丝绑扎紧。 16.绑扎时使柱纵向各钢筋弯钩向柱心。 17.钢筋钩制作高度不超板,发现时钩压倒。 18.吊放都注意操作骨架加焊斜撑。 19.负责施工人员必须向操作人员专门进行技术交底。 20.配料计算要准确,安装成形都要准确连轨轻拿轻放。 |
序号 | 结构形式 | 常见的质量通病 | 防治措施 |
1 | 模板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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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常见质量通病 | 防治措施 |
1 | 混凝土施工缝缝隙夹渣 | 施工缝处须待已浇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时,才允许继续浇筑,在浇筑前,施工缝隙表面的混凝土应凿毛,并用水冲洗干净后,先浇一次水泥浆,在浇混凝土时应细致振捣密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
2 | 混凝土出现麻面、蜂窝、露筋、烂根、孔洞、缺棱掉角 | 1.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木模板浇水湿润,清除模板内的的垃圾杂物,浇筑混凝土底部先填50~100mm与浇筑混凝土相同成分的水泥砂浆,铺垫砂浆时应用铁锹均匀入模,不得用料斗等直接灌入,以防产生烂根等。 2.柱、墙、柱梁核心区的模板下口应留清扫口,待浇筑混凝土前清扫干净排除积水后,将清扫口堵塞严密不得跑浆,以防产生蜂窝或烂根。 3.柱、墙支模前,模板下口应用水泥砂浆找平,以保证模板下口严密不漏浆以避免混凝土烂根、蜂窝。 4.预留洞、门窗洞浇筑混凝土时应从洞口两侧同时下灰,高度应大体一致,振捣器应距洞口3cm以上且两侧同时振捣,大洞口上部模板应开口并补充振捣,避免混凝土不到位或振捣不实造成孔洞、露筋、蜂窝。 5.拆除混凝土侧面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1.2MpA以上才能进行;拆模时不能用力过猛过急,不能生撬硬砸,吊车或人工搬运模板时要平稳,不得碰撞混凝土结构及棱角,当模板与混凝土面粘结时,不得用吊车拉模板,以防将结构面拉裂;拆模后应及时养护;对人员出入运料通道处的混凝土结构的阳角要加措施保护,避免缺棱掉角。 |
3 | 混凝土发生胀模、洞口变形、错台等 | 1.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在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或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选择,应保证结构各部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准确,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模板的接缝应严密不漏浆。特别是工业化模板和按清水混凝土施工的模板应严格控制误差。 2.模板安装后,除施工单位进行自检、预检外,监理工程师应对模板的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预留孔位置、模板的牢固性、清扫口留置、脱模剂涂刷模板支撑、对拉螺栓的间距、松紧程度等要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以防止漏浆胀模变形,轴线位移错台。 3.预留洞和门窗洞口的模板四角应设斜撑,保证四角方正,顶撑间距合理;洞口模板与墙模板的连接要可靠、紧密,较大洞口模板底模要设排气孔,消除洞口变形、胀模、洞下口孔洞、露筋等。 4.柱梁接头模板和电梯井、剪力墙的角模,应制作定型模板,安装时接缝严密,支撑拉结可靠,以防止漏浆造成蜂窝、胀模或接头歪斜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