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编辑解答
咨询:
你好军路,我是一名年底就要退役的四级军士长,现在计划退役后安置到配偶户口所在地,我是陕西的,她是贵州的,听说像我们这种跨省的异地安置办理起来很麻烦,虽然看了很多相关的内容,但还是一头雾水,希望咱们军路可以帮我查询一下相关的政策,梳理一下到时候应该办理的手续和流程,万分感谢!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在考虑到时候如何办理落户之前,小编建议你先翻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例如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明确:“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其次,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中也有明确:
“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中,易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的,应符合其关于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也就是说,部分城市对于退役军人易地安置是需要你或你选择落户的对象符合当地所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这个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解释为准。
★最后就是易地安置落户的环节
根据小编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官网查询到的相关内容显示,退役军人安置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分两种,其中:
①户口还在部队(省内外均可)或户口在贵州省内的,凭退伍安置文件或介绍信、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安置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入户登记;
②户口在贵州省外的(不含户口还在部队的),凭退伍安置文件或介绍信、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安置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接收证明,然后回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安置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