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餐馆现五千元天价鱼
18日晚上,王女士带着几位朋友去伏波山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挑好鱼后老板直接将鱼摔死在地面上,然后要价5000元并要求王女士等人签字。事后,餐馆老板解释称,对方要的是娃娃鱼,价格本来就贵,而且点鱼之前已经和对方谈好价格了。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餐馆老板坚持称,在顾客点鱼之后,他已经告知价格,并让对方签了字,而记者要求老板出示顾客签字的单子时,老板却又称因为顾客不吃不付钱,他已经把单子毁掉了。中金网4月21日
“餐馆的人推荐我们吃鱼缸里的一种鱼,说味道很好吃一定要尝尝,在我们还没确定要,也不知道价格的时候,他就把鱼捞了出来直接当着我的面摔死了。”王女士的一位朋友说,在挑鱼之前,餐馆的人并没有出示价格单,一直到鱼被摔死后,他们才说价格是1500元一斤,那条鱼总共是3斤3两,总价要5000元。物价部门将就明码标价问题进行调查。
由于对价格有异议,一桌人并未动桌子上的任何菜,而是打了报警电话。当天晚上9点多钟,民警赶到了现场。在民警的介入下,老板先是说3斤3两可以算作3斤,而后又说可以算1000块钱一斤,最后,双方都做出了让步,王女士一行人付给了老板总价1500元的餐费后离开了现场。
官方:已经对涉事餐馆进行查封
桂林市委宣传部通报显示,报道刊出后,当地已 组织物价、工商、食药监、公安、林业、畜牧水产等相关部门以及所属辖区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这起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迅速展开调查。20日上午,桂林市工商局、食药 监局对涉事餐馆进行查封,责令其停业整顿,接受进一步调查。
桂林市委宣传部通报称,一旦查明涉事餐馆存在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当地有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物价部门将给予最高50万元的罚款。
遭遇“天价鱼” 你应该找谁维权才能不被坑?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权威
如果旅行社耍赖怎么破?
别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别忘了,旅行社交的质量保证金可是在相关部门手里呢,哼哼,专治旅行社各种不服!
而且,这些部门本来就有责任听取消费者和消协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并及时调查处理。
二、消协
最后还有一个“杀手锏”--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消协的公益性职责。
不仅如此,消协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商家的侵权行为。这年头,无良商家都是见光死,相信他们对媒体都是怕三分的。
手中握着法律武器,就可有理走遍天下。如果个别商家仍知法犯法,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经营者要是敢在商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作虚假宣传,可是会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呢,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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