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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了!证券从业协会,券商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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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指导券商更好地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向券商下发了《关于就<证券经纪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4项自律规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显示,中证协起草了《证券经纪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形成了《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征求了行业意见。


细化投资者身份识别


《实施细则》在《管理办法》的总体框架下,围绕证券经纪业务内涵,进一步明确并细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职责,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投资者管理职责、营销管理职责、合规管理职责、稽核审计职责,加强证券公司自律管理。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细化了投资者身份识别要求,规定券商应当重新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情形,具体包括:


1)资金划转金额与投资者资产收入情况明显不一致;


2)资金划转金额与已掌握的投资者年龄、职业、注册资本等信息相矛盾;


3)资金划转金额、次数、频率存在异常;


4)闲置账户启用后发生大额资金划转;


5)无实质交易且频繁发生大额资金划转等。


《实施细则》还特别提到,证券公司应当对机构投资者、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内金融资产(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首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强化身份识别。


《实施细则》还完善了回访要求。


1)列举了不同种类回访方式,并规定证券公司每年回访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


2)明确新增相关交易权限回访的范围为新增证券交易场所设定准入条件的各类证券交易权限;


3)明确证券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投资者回访的,应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规范营销活动


同时,《实施细则》还明确了证券经纪业务的营销活动规范。

1)强化证券公司营销活动统一管理,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制定营销管理制度,规定营销活动审核要求;

2)明确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营销行为规范,明确证券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过程中可以向客户提供的其他证券业务性质服务的范围,包括投资咨询、市场资讯、投资者教育服务等;


3)进一步强调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对服务成本测算、佣金收取标准的公示形式提出了要求;


4)细化证券公司通过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的具体要求,强调证券公司应当与第三方载体签署协议,通过协议约束合作第三方载体的行为,督促其配合证券公司做好营销行为管控。


《实施细则》指出,投资者招揽、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的任一环节,应当由证券公司独立完成,第三方载体不得介入。


证券经纪业务

强监管态势持续


2月28日起,影响140家持牌券商、35.5万证券从业人员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数据显示,2022年四季度,针对违规代客认购/交易证券的处罚在券商罚单总数中占24%,针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的处罚则占9%。



可以看出,与经纪业务高度相关的处罚事由在整体处罚事项中占比不小,说明了针对证券经纪业务强监管态势的持续。


值得注意的是,不止是证券经纪业务,深交所在全面注册制的监管层面也有所行动。


深交所开启专项行动


近日,深交所集中开展“三阳光两促进”专项行动,聚焦审核、监管、服务环节,涉及具体措施20余项,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深化阳光审核、阳光监管、阳光服务,直接目的是促进审核质量效能提升、促进廉洁文化提升。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三阳光两促进”专项行动,是进一步加强注册制透明度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改进作风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打造廉洁注册制、塑造廉洁文化的重要行动。


▍阳光审核:持续提升审核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深交所将进一步破除审核工作神秘感,继续深化“应见尽见”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透明。


1)完善“预沟通”制度,理顺与发行人、中介机构的申报前预沟通操作流程,明确沟通回复要求;


2)提高审核环节的沟通质效,建立疑难复杂问题的分层处理机制;


3)优化审核计时标准,进一步明确审核预期;


4)精简、完善审核关注问题要点,方便市场主体事先准备;


5)加大审核标准公开力度,分类细化审核指南;


6)公开典型案例,详细说明审核意见依据。


▍阳光监管:切实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


1)为确保审核权力全程在阳光下运行,深交所全面公开自律监管规则,提升规则体系科学性,增强监管规则透明度;


2)将审核问询置于公开化的市场监督中,持续保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


3)优化监管工作标准和流程,健全日常监管业务手册,强化监管工作规范性。


▍阳光服务:增强市场各方获得感和满意度


1)推出阳光服务卡,公开服务电话、监督电话、服务事项、廉洁承诺;


2)建立服务回访制度,电话回访监督服务质量;


3)优化市场服务规范,突出服务重点,完善服务档案;


4)推进业务“一网通办”服务,统一用户平台建设,实现更多业务应用互联互通。


▍两促进


为保障“三个阳光工程”落地见效,以透明促优质,以透明促廉洁,深交所按照注册制改革要求,继续找差距、练内功,围绕“两促进”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完善配套措施。


1)促进审核质量效能提升。制定并实施工作方案,着力提高审核问询重大性、针对性,坚决守好“入口关”;


2)促进廉洁文化提升。制定并实施“打造廉洁注册制”工作方案,从严从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多层次监督体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