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53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审结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柳州正菱集团重整案审结
2018年7月,自治区高院启动了对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53家关联公司的司法重整。该案资产涉及广西区内外等地,涉债总额超340亿元人民币,涉及债权人超过3940人,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在法院主导下,案件最终成功审结,有效化解破产企业涉诉执行案件超过237件,1917名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全额清偿,担保债权全额或高额清偿,10万元以下小额债权全额清偿,其他普通债权获10万元加4%以上清偿比例。
资料图
案情回顾
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菱集团)于2003年9月正式成立,业务涉及汽车及零部件、建材、物流、房地产等多个领域。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廖荣纳2009年曾登胡润百富榜。
廖荣纳曾办过养猪场、建过发电站、组过运输车队,之后又涉足水泥、建材、建筑工程、房地产等行业。
上世纪90年代,廖荣纳先后参与收购20多家老国企。2005年,正菱集团从单纯的资产经营跨入资本经营领域,注册资金达两亿元创办柳州正菱担保有限公司,这也是广西第一家担保公司,集团正式进入金融非银行服务业。之后,又相继成立典当行、拍卖行等相关公司,进入金融服务业的各个领域。
廖荣纳
2008年,正菱集团参股桂林银行,廖荣纳当上了银行董事。2009年至2010年,正菱集团先后创办贺州鸿运小额贷款公司、柳南区运通小额贷款公司,参股柳江县柳银村镇银行。
2008年,正菱集团生产经营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廖荣纳在集团高层会议上,提出并决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来支持集团发展。
2008年至2014年2月期间,廖荣纳在明知正菱集团不具备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以集团生产、投资需要资金为由,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2014年3月开始,一直以信誉著称的正菱集团竟然不能按月发放利息了。一些债权人开始将正菱集团告上法庭。
2014年4月,柳州警方介入调查,5月底对外公告称正菱集团涉嫌非法集资。
2014年8月,廖荣纳被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同时被通缉的还有廖荣纳的妻子、曾任柳州正菱集团董事局副主席的叶祉群。
当时国际刑警组织发的通缉令显示,廖荣纳的英文名下提到“Wanted by the judicial authorities of China for prosecution/to servea sentence”,意思是“被中国司法机关通缉”。通缉令中指控(charge)其罪名为“illegally absorb public deposits(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4年12月13日,廖荣纳被劝返归案。当年12月31日,其妻子叶祉群也被劝返,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向公安机关自首。
2015年12月12日,正菱大厦复工,曾因非法融资案停工20个多月。正菱集团董事会前主席廖荣纳当天出席仪式。这是这名曾经的“柳州首富”遭国际刑警通缉劝返回国后,少有的一次在公共活动中露面,此举也引发“广西最大非法集资案”中众多债权人的关注。
2017年9月,备受关注的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亿多元案,在柳州市柳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曾经的“柳州首富”廖荣纳及其妻子、儿子等8人受审。 9月14日晚,庭审历时30多个小时后顺利结束,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廖荣纳等8名被告人在庭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均无意见。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2017年11月22日下午,柳南区人民法院对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廖荣纳、叶祉群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廖荣纳等8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半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单位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及8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宣判现场
2017年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廖荣纳、叶祉群等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7月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广西高院依债务人申请,裁定受理正菱集团重整申请,裁定确认正菱集团及53家关联公司的财产范围。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方投入资金36亿元,用以清偿案件各类债务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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