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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专业资讯: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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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1年、2年、3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3种:​

1,约定订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法定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即满足“双十”条件;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 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视为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主要有: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等

下一讲,小编将为各位读者分享劳动合同期限的相关问题和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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