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给你们科普一下加盟连锁店合同,加盟签订合同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阅读:

导读:由于被特许人与特许人的能力和实力不对等,处于弱势地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赋予被特许人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但是单方解除权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这个期限就被称为特许经营中的“冷静期”。

在特许经营模式中,很多被特许人是受到特许人的宣传鼓动而加盟,缺少对特许人的经营模式、市场影响力的深入的认识,而且,由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在谈判实力、经验方面的差别,或者由于被特许人受到某些误导,可能导致被特许人一时冲动而决定签约,从而没有反映被特许人的真实意图。

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特许经营合同中必须约定一个“冷静期”,赋予被特许人在对特许人有了进一步了解后可以反悔的权利。


案情简介

2015年,宋某想开一家快餐店,他在网上找了一些餐饮品牌,最后觉得一家叫做“XXX水饺”品牌的餐饮管理公司比较适合当地的市场,经过初步的了解,他加盟这家“XXX水饺”品牌,与某餐饮公司签订江苏某市“XXX水饺”品牌合作书,期限1年。

然而,加盟之后,宋某的快餐店因为种种原因一直亏损,眼看加盟时间过半,还不能扭亏,宋某就想退出加盟,这时有人告诉他有特许加盟有冷静期,冷静期内不想加盟了可以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宋某一听,马上就去法院起诉以适用“冷静期”条款为由要解除合同。

律师讲法

01

特许经营的“冷静期”怎么确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冷静期的时间。但是,冷静期的设定不是随意的,需要考量特许人在加盟之后筹备、培训等前期工作,所以,我们建议冷静期最好根据签约后到被特许人实质上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前这一期间来确定。

02

没有约定“冷静期”,特许合同能解除吗?

不论特许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冷静期”,被特许人都有权援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解除合同。

所以,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特许合同中有约定“冷静期”的,照约定来,没有约定的,在加盟后的合理期限内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是被特认人已经实际利用经营资源的除外。


结 语


在商业经营中,法律对“真实意愿”是很重视的,因为只有真实的意愿才能促使合同各方建立起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才能促使合同目的得到实现。

而现实中,一时冲动做出不理性决定的人很多,给予他们适当的期限让其理性地思考,不仅仅是保护了被特许人的权益,对于特许人来说也避免了纷争,让特许经营真正的择优经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