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资管研究院研究员吴霜、金诚同达彭凯律师团队 联合撰写
前言:
前三期消费金融产品测评中,课题组实测了6家头部互联网股东的消费金融机构和13家中概股消金机构借贷产品的利率。本期测评,课题组继续对8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APP进行利率实测。
此外,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监管文件的规定,金融行业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循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与公开透明原则,确保个人信息的处理具有明确、合理目的,落实最小必要原则。所以,对于持牌消费金融APP的测评,课题组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这一维度,探究持牌APP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合规情况。
与小贷公司相比,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更加稳定多元,包括自有资金、同业拆借、银团贷款、股东存款、ABS融资、金融债等。目前较为头部的消金公司大多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股东,一方面可以利用其广泛的客群和线下网点,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加便捷的获取资金支持。
本期测评的消费金融机构包括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以及捷信消费金融。从名字就可以看出,不少消金公司有着银行系股东,比如招联消金的股东是招商银行、兴业消金的股东是兴业银行等。
2009年7月,银监会公布并实施《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对机构采取先试点、后逐步放开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各批准一家机构进行试点。2010年,银监会相继批准设立4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北银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和捷信消费金融。其中,捷信消金是中国首家外商独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在这个阶段,消费贷款业务的客群基本上也是银行信用卡覆盖的客群,因为无法申请信用卡的客户也比较难获得消费贷款授信。对银行来说,最优质的大额个人长期消费贷款仍是房贷,短期个人消费贷业务增长乏力。所以,这个时期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缓慢,行业发展方向和未来政策导向都不明确。
早期的中银消金与捷信消金业务模式类似,都是以线下为主。早期的捷信消金并未激进扩张,2012年至2015年资产规模仅增长至156.35亿,盈利方面也未有突破,直至2016年前后开始发力。2016年,捷信消金实现营业收入68.26亿元,利润9.31亿元,同比增幅高达2721%,新增贷款约490亿元,同比增长150.3%。随后几年,捷信消金继续迅猛发展,各个方面皆实现稳步大幅增长。
几乎是同期,中银消金的业务也获得了大发展。两者靠着线下市场跑马圈地,截至2017年底,中银消金贷款余额为402.91亿元;同年,捷信消金的贷款规模为779.23亿元。
但后来线下模式在互联网渠道广泛铺开的情况下,颓势尽显。从去年的年报数据来看,中银消金的净利润增速依旧很快,但净利润绝对值已经落后于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和马上消费金融这三家后起之秀,捷信则截止发稿前尚未公布全年业绩。
而上文提到的这三家当前的头部公司,在净利润方面表现更好,并且增长强劲。比如,招联消金2021年净利润30.63亿元,同比增长83.6%;兴业消金2021年净利润22.3亿元,同比增长65.14%;马上消金去年净利润13.82亿元,同比增长94.10%。
从表格中的数据也不难看出,当下消金行业出现了明显的马太效应,头部机构利用互联网平台和创新业务大幅获客,业绩保持较快增长。而中小型机构由于基数低、产品同质化和渠道拓展缓慢等因素,和头部公司仍有较大差距。
21世纪资管研究院针对消费金融APP的真实利率进行实测,以相同的条件,即身份为自由工作者,年龄25-30岁,年收入10万元,名下无房贷车贷,在不同的借贷APP上申请借款1000元人民币,来看看不同平台的真实利率。
整体来看,持牌消金机构的利率相较于多数小贷公司,维持在较低水平,大部分保持在10%-15%之间。
招联消金的借款产品提供了两个还款时间选择,分别是6个月和12个月;相比之下,马上消金和中邮消金给出的还款期限更加多样,分别为3个月到15个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时间越长,利率越低。马上消金的利率范围在13%-16%之间;中邮极速贷利率偏低,在7%-10%之间。
招联金融旗下有两款贷款产品,分别是“好期贷”和“招联信用付”。据APP平台介绍,“好期贷”产品体系下还有“白领贷”“大期贷”等个性化贷款产品;而“信用付”可在招联金融分期商城及教育、医美、装修等消场景中申请使用。合作伙伴包括招商银行、中国联通、光大银行、京东金融、浦发银行、美团、魅族、OPPO等。
值得注意的是,兴业消金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消费贷款产品“立业计划”显示其利率定价在3.8%-11.4%,按其最高利率来看,也处于较低水平。较低的利率主要是由于该产品在前期风险评估阶段把关更严格,该产品的定位是“供在大城市打拼的高学历人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申请的消费金融产品”,需要贷款者提供工作到位、学历证明、收入证明等详细资料。相较而言,该款产品的借款金额起点较高,可借资金范围为1万到20万元。
中银消费金融共有两款贷款产品,分别是好客贷和新易贷。好客贷是针对中行持卡客户推出的线上消费信贷业务;新易贷的贷款标准更高,主要针对信用良好,拥有房产/房贷/保单/公积金/社保/车贷/小微企业法人(包含个体工商户)至少一项增信的优质客群。新易贷的贷款流程也更为严格,需要先在线上申请,然后线下面签。
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APP城一代推出了针对导游的贷款,需要凭导游证申请。
此外,不少持牌消金贷款产品还提供了免息服务。招联消金一般会向贷款者发放5万7天的免息券,马上消金也提供了7天的免息优惠。
比较特别的是,杭银消金需要现在线下申请,再由业务经理推荐,才能在APP上进行贷款,贷款时需要提交业务经理的编号,才能进入下一步贷款流程。
捷信消费金融目前已不提供任何贷款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贷款申请后,平台显示“捷信相关消费贷款产品上架审核中 敬请期待”,而在APP上则显示“捷信暂无适合您的产品”。
银保监会负责人此前表示,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余额5.75万亿元,同比增长21.8%。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互联网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互联网贷款同比分别增长68.1%、46.3%。
在互联网贷款规模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仍存在履行贷款主体责任不到位,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资金监测等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等问题。
对此,7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商业银行应当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独立有效开展身份验证、授信审批和合同签订,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对征信、支付和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
在信息数据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完整准确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数据,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真实性,在数据使用、加工、保管等方面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保护。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银行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到业务全流程,向借款人如实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等信息,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当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
课题组对个人信息保护主要从8个方面来测评(详见表格),整体来看,招联消费金融的合规项最多,为7项,其次为中邮钱包和捷信金融,均为5项。
从具体条款来看,8款APP在“提供非定向推送信息的选项”、“敏感信息单独同意”、“展示双清单”、“提供基本功能模式”方面不合规较多,尤其是“提供基本功能模式”全军覆没。
针对第1项的测评结果:8款App均在首次运行时通过弹窗提示用户查阅隐私政策及用户协议,用户可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如用户选择不同意,则直接退出App。
针对第2项的测评结果:8款App中有7款App均在注册/登录界面再次提供隐私政策及用户协议的文本链接,并由用户主动勾选同意,仅杭银金融未在登录界面再次提供隐私政策、用户协议并征求用户同意,用户输入手机号+短信验证码/账号密码即可登录。
(杭银金融登录界面)
针对第3项的测评结果: 8款App中有3款向用户提供了自助关闭个性化推荐的功能,分别为招联金融、中银消费金融、捷信金融,其中捷信金融的个性化关闭按钮在App内不易被发现,需要点击查看隐私政策并通过点击隐私政策中的超链接方可跳转至相关页面,如下图所示:
(捷信金融个性化推荐关闭界面)
针对第4项的测评结果: 8款App中除中银消费金融、城一代外,其余6款均在App内提供了对App已申请系统权限的撤回功能。
针对第5项的测评结果:8款App均提供了更正、删除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路径,其中空手到和中银消费金融只能通过联系客服电话申请注销账号,其余6款App均可由用户在App界面自助注销账号。
针对第6项的测评结果:8款App中,仅招联金融、城一代在收集用户敏感个人信息前,向用户展示了单独的《敏感信息处理授权书》/《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并征求用户的同意。
(招联金融《敏感信息处理授权书》)
(城一代《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
针对第7项的测评结果:8款App中仅招联金融及中邮钱包在App二级菜单中设置了“双清单”,其中中邮钱包的“个人信息收集清单”为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招联金融的“个人信息收集清单”仅为收集个人信息清单。
(招联金融“双清单”)
(中邮钱包“双清单”)
针对第8项的测评结果:8款App均未提供基本功能模式。
综合以上测评结果,我们发现:针对第1至6项测评内容,8款App中大部分都已落实;但针对第7、8项测评内容,大部分App均尚未落实。
就“双清单”而言,工信部于2021年11月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并要求39家企业建立“双清单”。尽管尚未要求全部App落实“双清单”,但结合近期地方监管动态可以看出,“双清单”的落实会成为App数据合规监管的趋势,如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已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关于纵深推进移动互联网领域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其中要求单一应用市场内下载量/安装量达500万次以上的App应用(含快应用和小程序等新应用形态)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
而对于基本功能模式,与之相关的“不同意隐私政策不让用”的问题已被用户诟病已久。目前已有部分App向用户提供基本功能模式,在App首次运行用户不同意隐私政策后再次弹窗提供基本功能模式,用户可以自主作出选择。
如用户选择使用基本功能模式,则该模式下App只收集基本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相应地用户也只能使用基本功能。对于包括本次测评的8款App在内的网络借贷类App而言,考虑到风险评估、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需求,其按照《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提供基本功能模式和仅收集该规定明确的必要信息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对于网络借贷类App的基本功能模式,如何平衡保护个人信息、满足监管要求和为用户提供网络借贷服务之间的关系,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探索。
(出品说明:本文为21世纪资管研究院、金诚同达彭凯律师团队联合创作,如有意见反馈,请发邮件至zhouyy1@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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