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下半年房地产资质发生改革后,房地产开发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尚未确定暂定资质是否改动),取消了三级、四级资质并相应调整了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办理条件,以下就是相关办理事宜。
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标准: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程序:
企业登录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住建厅,选择办理的事项名称,再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选择注册地所在市州后,通过市州主管部门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上传规定的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省住建厅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在网上发放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至新《规定》实施之日止。
二级资质办理所需资料: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