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搞不清楚:到底是按50周岁退休,还是按55周岁退休。最近,人社部在“人社日课”中,也就"关于在企业上班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退休年龄"给出了明确答复。但是,由于各地区情况不同,政策执行也存在一定差异。今天,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退休年龄?一次给大家讲清楚,建议收藏!
首先,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人社部是怎么说的。根据人社部在“人社日课”的问答中回复: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实际上:各地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尤其是对于女灵活就业人员的年龄确定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少部分地区,仍由按50岁办理退休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女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按照50岁办理退休,需要关注两点:第一点,参保时间;第二点,退休地点。
下面以辽宁省为例,做具体分析,仅供参考。
1.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2004〕50号)文件要求:以2004年1月1日作为分界线,对于在2004年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对于在2004年以后,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
2.根据《关于规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的通知》(辽人社〔2015〕341号)文件要求:对国家和省规定在辽宁实施后,首次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退休年龄必须按照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执行。
由此可知:
1.对于在2004年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可以按50岁办理退休。
2.对于在2004年以后,首次按灵活就业方式缴纳养老保险的女性,按55岁办理退休。
3.对于在2004年以后,首次在企业参保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比如:在企业工人岗位工作、或者在国企等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按50岁办理退休。
1.对于在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在企业参加工作的人员,主要界定材料为:记录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材料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者人事档案中的《招工备案表》《工龄认定表》。
2.对于在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在企业参加工作的人员,主要界定材料为: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目前,大部分地区,对于女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都是按55周岁执行的。少部分地区,比如辽宁省、山东省青岛市、威海市、四川省等地区,女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符合参保时间、工作年限、女工人身份等情况的,可以按50周岁办理退休。
未来,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退休人员的年龄,将会渐进性延后,再想50岁办理退休,难度还是很大的。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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