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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百科报道:放射科工作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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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为加强质量监控、保证质量持续改进和病人生命健康,确保质量的不断提高,制订本制度。

2.职责

2.1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2.2每位委员认真履行其职责,遵守委员会制度。

2.3医院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秘书机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4各部门、科室负责本职范围工作的质量改进和安全工作。

3.标准

3.1组织

3.1.1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院办负责。3.1.2组成:

主任:1名,由院长担任。

秘书:1名,由院办主任担任。

委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检验科主任、放射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和临床各科室主任。

3.2职责

3.2.1在院长及业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规程和计划,并监督和指导执行。

3.2.2主持制定医院年度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上报院长审批,组织实施。

3.2.3组织和协调医院的各部门及科室的质量管理规程和计划,并督导实施。

3.2.4质量管理规程和计划包括医院感染控制项目。

3.2.5组织确定医院年度质量改进和病人安全的优先级范围和项目,其中包括住院患者安全目标,并监督实施。

3.2.6确定关键监测指标和监测范围。

3.2.7建立良好的质量改进组织架构,配备必要的质量改进专业人员和其他资源。

3.2.8建立医院质量改进与病人安全信息沟通的机制和方法,保证信息的有效沟通。

3.2.9制定质量改进及病人安全的员工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3.2.10确认医院的警戒事件和接近失误定义,对重大的质量缺陷及风险趋势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和预防方案。

3.2.11每季度对全院质量改进和病人安全工作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并上报院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