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今日揭秘资讯:东卫律师事务所,郝春志个人资料

阅读:

12

大地诉说着我们的故事

“大地诉说着我们的故事,寻求真理,无悔人生,心手相连,同舟共济,追逐永恒的法治梦想。”正如《东卫之歌》所歌唱的,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郝春莉为了心中的法治梦想,兢兢业业,努力工作,为首都首善之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跋涉进取。

执着于追求公平正

众所周知,做刑辩律师不易。每当有人问起她为什么要选择刑事辩护并为之坚持时?她总是欣慰地回答,在发现并说出真相的那一刻,在对“黑”与“白”的争辩中,在因为自己的执着坚守中,在看见努力后彰显公平的那一刹那间,在找寻到证据后不让冤屈者蒙冤、不让罪恶者逃脱的努力中,内心总会产生一种喜悦。

2009年央视大火案举国关注,郝春莉在此案中为北京城建集团的项目负责人高耀寿担任辩护人。在长达半年的办案时间中,郝春莉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由于被告人思想上有波动,郝春莉十几次会见被告人,解答法律咨询,稳定当事人情绪,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在3天的庭审中,她带病出庭,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和消防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入手展开辩护,取得了理想的辩护效果。她的辩护水准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辩论风格得到了公诉机关的尊重。

在办案过程中,作为党员律师的郝春莉,主动从“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的高度出发,充分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又兼顾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当她的一个辩护观点被采纳或在判决中得到体现,带给她的是无以取代的喜悦。

咬文嚼字用证据说话

郝春莉代理的案件很多,每一个案件她都用自己的全部精力去战斗。她做了多年律师,却常以“医生”形容自己的职业。作为“医生”,诊断病情,多次会诊,为的是确保病人“药到病除”,而作为律师,在卷宗中找到有利的证据是其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取得良好辩护效果的根本。

2009年12月,黄光裕胞兄、“新恒基系”控制人黄俊钦因涉嫌内幕交易、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郝春莉作为黄俊钦的辩护律师,指出贷款诈骗和合同诈骗罪名定性存在问题。为了全面弄清客观情况,郝春莉不肯放过一丝有关事实的蛛丝马迹。从审查起诉阶段起,她翻阅几百册卷宗材料,发现黄俊钦涉嫌合同诈骗的4.7亿元银行贷款中绝大部分向银行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不过,仍有2000多万元贷款,尽管黄俊钦坚持已向银行提供了抵押,但卷宗材料中没有这方面抵押的证据。郝春莉无数次翻找申请贷款时的原始文件,终于在一摞积压的文件中,找到了一张字迹模糊不清的向银行提供的抵押申请表格。

这张看似不起眼的表格对案件的突破至关重要。因为“愈挫愈勇”的坚持,郝春莉的辩护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最终黄俊钦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出于律师的坚韧和女性的细腻,在阅卷时,她常表现出“咬文嚼字”的较真。从文件的字里行间,她寻找可能的疑点、潜在的盲点。为此,她经常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地工作,因为她的坚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郝春莉用女性细腻温婉的执着,造就了她柔刚致胜的辩护风格。郝春莉用柔性绵长的工作态度,引领团队积极投身于一次又一次的公益法律服务中,服务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参与义务值班百余次,接待群众数千余人次,在“幸福家园,送法进社区”服务中,每月面向群众开展常态化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展现了一名党员律师的靓丽风采。

法律精神融入生命

东卫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多年来,郝春莉和东卫所一起见证了律师队伍的壮大。律所召集了业内的多位专家,团队发展到近百人,以刑辩业务确立了市场。创所之初,律所就以春秋末期思想家邓析之言作为所训:“所谓大辩者,别天地之行,具天下之物,选善退恶,时措其宜,而功立德至矣。”

秉持着这句古训,郝春莉在实践中延伸着自己对法律的敬仰:“若要法律精神、律师职业精神沉入我们的心田,融入我们的生命,唯有敬仰,别无他途。”

为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关注立法和司法的新动态和新发展。在刑法修正案(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看守所羁押制度改革等重大立法征询活动中,郝春莉积极献言献策,提出律师观点,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作为北京律协刑诉法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郝春莉积极参加北京律协组织的刑事诉讼法修改稿的讨论,并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在法律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郝春莉一步一个脚印践行着自己法治梦想的初衷。

转载自司法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