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科普了一下长沙离婚律师,离婚律师申晟瀚韩剧在线观看完整版

阅读:



最近看到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判给了女方,但因为某些原因,近两年来孩子一直是由男方家在照顾,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女方需要给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或许有朋友觉得这个问题难以理解,但是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的,甚至在近一两个月里类似的案例就有不少。下面我们就以案析法,好好掰扯下这个话题。

图片源于网络

案例一

夫妻两共有两女一儿,大女儿小琦、儿子小锋、小女儿小薇。2019年7月,小女儿小薇还不到2周岁的时候,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小琦、小锋由男方抚养,小薇由女方抚养。但判决生效后,三个孩子均一直跟随父亲生活。

2022年2月,男方将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小女儿小薇的抚养权也归他所有。对此女方反驳道,她不是不抚养小孩,而是前夫常以恐吓等方式不让她抚养小女儿,故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

法院判决: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女方虽主张男方恐吓导致自己无法带回小女儿,但并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女儿的抚养权,且未提供其受恐吓的相关证据,故难以支持女方的主张。男女双方离婚后,小女儿小薇虽判令归女方抚养,但离婚后小薇实际仍由男方抚养。男方主张女方未尽抚养义务,女方虽否认但无法提供对小薇已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据,故法院依法判决小薇变更为男方抚养,而女方对小孩享有探望权。

图片源于网络

案例二

这个案例更加魔幻。夫妻离婚时有两个孩子,法院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各自承担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用。但离婚后,男方不顾法院判决,强行将两个孩子都抢过去。女方去找他要人不给,还以暴力相威胁。几年后,男方觉得自己亏了,想找女方要抚养费,问作为女方这个抚养费给还是不给?

很可惜,男方的这个“如意算盘”打错了。

律师解析:

离婚判决后,男方擅自带走孩子是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也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虽然原本判决给女方的孩子,成长的费用全部由男方承担,但是这并不能改变这一行为的违法事实,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也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这里也借这个案例提醒下各位,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知道,虽然孩子被对方抢走,但法院判决依旧有效,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图片源自网络

长沙离婚律师说:

离婚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对方,但实际上孩子一直是跟你生活,对方也没有给过钱,那么你可以主张对方支付离婚后你实际抚养孩子的费用吗?

事实上我们的团队在长沙办理的案件当中,这个问题确实遇到过很多次。双方约定由一方取得抚养权,却由另一方实际抚养。但法律上,抚养权就是指的直接抚养。虽然法律上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自行协商其他的抚养方式,但是这种“抚养权归你,孩子归我”的约定却存在非常多的问题。

比如说,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随时主张他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把孩子送回来。而实际抚养的一方,可以随时以另一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为由,起诉对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我在这也再次强调一句,非常不建议你们这样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如果你们真的爱孩子,没有获得抚养权,但却在实际照顾孩子,那么我建议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取得孩子抚养权后再跟对方协商需要支付给你的抚养费问题。

图片源于网络

附:哪些情况能变更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王雨露,如果你正被复杂的婚家法律问题所困扰,请让我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