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甘肃省监察厅暂扣、封存自己财产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甘肃商人陈一超于今年2月16日向国家监察部申请行政复议。监察部在受理后,于4月12日作出行政复议中止决定。
4月18日,律师朱孝顶在微博上“晒”出了这一通知书。不过,该通知书并未说明中止审理的具体原因。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涉嫌行贿的商人陈一超被查扣财产中,部分已被过户至甘肃省纪委等办案机关或个人名下。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
朱孝顶告诉澎湃新闻,他作为陈一超代理律师之一,上周在甘肃参加陈一超涉嫌行贿案的庭审,今天(18日)上班后才看到监察部寄到律所的通知书。
该通知书显示,对于陈一超以甘肃省监察厅超越职权暂扣、封存他的财产为由,向监察部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已获受理。
该通知书称,“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自2016年4月12日起中止审理。行政复议中止原因消除后,本机关将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朱孝顶向澎湃新闻表示,监察部未给出中止审理的具体依据和理由,“通知书说中止审理的依据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但第四十一条罗列了八种情形,监察部下的通知书上并未详细说明依据的哪个具体情形。”
澎湃新闻获取的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变更起诉决定书显示,2011年甘肃省纪委专案组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陈一超多次非法转让头滩子金矿探矿权所得购置的财产。扣押财产包括,现金2470.87万元;宝马750LI小轿车,三菱帕杰罗V7-3越野车及奥迪Q7越野车各一辆;标有“劳力士”字样的手表一块等等。
朱孝顶还在微博上“晒”出了五张《甘肃省纪委暂予扣留、封存物品登记表》,罗列了陈一超部分被查扣的财产,其上还盖有甘肃省监察厅公章。朱孝顶告诉澎湃新闻,“因为盖有监察厅公章,所以我们认为这是监察厅的行政行为。我们对该行为不服,所以申请行政复议。”
部分财产被过户至纪委、检察院个人名下
4月13日,陈一超涉嫌行贿案在甘肃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开庭。澎湃新闻获取的起诉书显示,陈一超被指控在与中信国安黄金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多次承诺获利后酬谢该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文革。2007年5月,陈一超用个人银行卡支付30.7万元,给刘文革购买了丰田凯美瑞小轿车一辆。
此外,起诉书还称,陈一超隐瞒与黄金公司合作的事实,以该公司名义获得探矿权;未经申请、审批、备案或批准,私自以黄金公司名义将探矿权入股,此后又转让给其他公司,非法获利9517万元。
《中国青年报》报道称,陈一超另一位辩护律师杨学林为其作无罪辩护。他认为,陈一超没有北京户口,买车只是挂在中信国安黄金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文革名下,并非行贿;陈一超没有谋取违法利益,刘文革在该公司改制为民企之前也没为陈提供实质帮助。
上述报道称,在陈一超被查扣的财产中,3辆车被过户到了甘肃省纪委办公厅,两辆车被变更至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名下。此外,至少952万元资金曾转入甘肃省纪检干部、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个人账户,其中一笔转账,还是在银行工作的纪检干部之妻经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