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5月4日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自今年5月1日起,上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同时,上海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上下调20%。市人社局表示,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内的各类参保单位将普遍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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