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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了解:按揭贷款保证金,聊城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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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聊城9月25日讯近日,聊城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商品房按揭贷款担保费等有关事宜。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减轻购房者负担,购房者新购商品房需要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由开发企业按照金融机构要求提供阶段性(办理不动产证之前)担保,并缴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任何开发企业不得收取、代收或准许第三方收取购房者按揭贷款担保费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对开发企业实行信用惩戒。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审批要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不得超出本行收费项目和标准附加收费,不得不经客户授权代收或协议准许第三方收取担保费用,不得向金融消费者转嫁成本,对现有存量业务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在银行监管中,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附:何为阶段性担保?

即借款人以所购房屋用于贷款抵押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担保单位必须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保证内容主要是:(1)贷款前所售房屋未设置抵押;(2)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3)不得将该房屋转卖;(4)协助购房人办理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担保的期限从购房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至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保管时止。阶段性保证责任不仅有利于贷款银行正确行使抵押权,而且可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