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黄丽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从7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通过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目前,我省职工医保已实现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和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同步实现了在定点药店用职工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等功能。
建立普通门诊统筹
据介绍,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是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将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届时,我省职工门诊统筹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50%以上,在职职工的年度报销限额在1500元左右,退休人员在2000元左右。据测算,全省参保职工每年人均门诊医疗费用为1900元左右。所以,目前,我省确定的报销限额,可基本满足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需求。
强化医疗费用监管
意见指出,要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建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挂床”住院、诱导住院、不合理检查用药、个人账户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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