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一、工程概况及适用范围
xx场区内布置有生产区、生活区、其他辅助建筑设施以及厂区道路、绿化。
工程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室外管线、道路、挡墙工程等内容。其中场内房屋建筑共有,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给排水及消防的使用范围为。。。
二、 监理依据
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所列的《技术要求》
2、现有设计图纸
3、本工程监理规划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6、《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7、《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152)
8、《建筑给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10、施工单位上报施工方案
三、监理工作流程
(1)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工作流程
(2)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3)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4) 给排水系统安装专业监理流程: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熟悉图纸→检查安装单位消防各工种组织网络→检查消防施工机械→检查现场消防原材及成品、半成品→复核结构尺寸及安装各管道交叉尺寸→准备消防质量检验表格和测量工具。
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预留孔、预埋件检查→支架、吊理办法→地线焊接(跨接地线/防腐处理)
(6) 监理巡视检查工作流程
(1)室内给水系统管道安装
(2) 给水系统设备安装质量控制
消火栓箱门安装位置应正确、合理,有利于箱门的开启,但不得妨碍通道的通行;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1.1m,允许偏差为20mm;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为5mm。
选用的沟槽式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沟槽式管接头》(CJ/T156)的要求。
沟槽式连接管道的压槽、开孔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开孔后应进行防腐处理,沟槽、孔洞处不得有毛刺和破损性裂纹;
埋地的沟槽式管件的连接螺栓、螺帽应做防腐处理;
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三通,不应采用机械三通。
管道切割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卷边、毛刺;管道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当管道变径时,应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管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取补芯时,三通上可安装一个,四通上不应超过两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应采用活接头;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并应用箭头表示水流方向。红色环圈的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6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安装的支、吊架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且不宜大于750mm;
配水支管上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管段,设置的吊架不宜少于一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当管道的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应少于一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m;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管道与支、吊架的固定应牢固;
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五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五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水源控制阀应有水流方向标识和明显开闭标志及可靠的锁定设施,且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在报警阀与管网之间的供水干管上,应安装由控制阀、检测供水压力、流量用的仪表及排水管道组成的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其过水能力应与系统过水能力一致;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应安装检测时水流不进入系统管网的信号控制阀门。
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的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污操作的位置。
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配水支管;
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直至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
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就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
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
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在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
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90S内发出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
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反馈信号。
湿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1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4)排水系统安装质量控制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控制系统的管线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
2)要求穿墙或接板的导线,应穿在不能移动的管中加以保护,配线要尽量减少接头,穿在管子内的导线不允许有接头,必要的接头可在接线盒连接。
3)导线接头必须接触可靠、稳定。包扎的接头,绝缘强度应不低于导线绝缘强度。
4)线管应按应用场合选用,潮湿腐蚀及易燃易爆场所可选用厚壁钢管,干燥及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可选用薄壁电线管,有腐蚀性的场所选用硬塑料管,导线穿管管径选择要适当。
5)穿管线的应按照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分别管线,严禁穿在同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内。
6)在报警系统中,探测器回路线,控制器间的通信线、电源线应分别穿管敷设。联动系统中的联动信号线,通信线及工作电源线也应分管敷设。
7)导线在关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8)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测量绝缘电阻,对地电阻不应小于20MΩ。
9)探测器底座安装用螺钉紧固。底座及探测器安装完毕后应对外加塑料罩保护。
10)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用线或其他方法固定牢靠。
11)系统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管网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系统管网分楼层或保护区分段进行,不能整体试压。监理工程师对试验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质量目标:设备的安装质量(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合格),特性指标,整个系统的设备性能和功能满足合同要求,符合设计标准
进度目标: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开工。设备的安装、调试严格按工程时间节点完成,以确保工程按期开通试运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市政府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统一标准。
环境保护目标: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六、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6.1 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1)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技术资料,了解项目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要求,并核对全套施工图纸。
(2)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对施工图审核中的疑点或差错,以监理工作联系单或专题报告形式发建设单位,并认真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深刻领会设计意图,并作好记录。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及进场计划,进场设备、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完好率及进场计划,施工现场实验室及试验人员;进场施工材料的合格证,复试单,施工定位放线,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签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单位所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并由项目总监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5)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体系。对重要工序应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6)施工中的过程控制是整个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
(7)监理组在接到隐蔽工程验收单后应及时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应签发监理工作联系单,必要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
(8)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达到预控为主,及时发现,早期处理,防止漏检和失检。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坚持记好质量监理日记。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报告,加以处理。
6.2 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项目部内部工作制度,落实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理管员和工作目标及职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工作不力,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整,对不能胜任本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人员,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调换施工人员的要求。
2、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审批。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原因的分析,并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进行审核,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
3、合同措施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对不符合施工承包合同标准的施工,可以要求其返工整改。仍不履行合同条件的,可以建议建设单位中止合同,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经济措施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文件和规范、验收评定标准的,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不予支付不合格分项(分部)或部位的工程款,并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整修,直至达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
6.3 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1、旁站监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给排水及消防施工的特点,对管道、阀门试压,闭水试验、射水试验、消防联动、冲水和清洗、通球试验、设备安装及调试、接地测试、等电位连接实施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旁站监督、检查,以确保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旁站监理工作的程序
3、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工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单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七、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及监理控制要点
1、安全控制的方法
(1) 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2) 督促承包商按照安全施工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3) 督促并指导承包商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
(4) 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交底制度。
(5) 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商的各种违章作业,督促其整改。对重大安全问题有权责令承包商停工整改。
(6) 检查并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检修证,以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
(7)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商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8) 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动用明火、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消防器材的设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进行安全施工的专题报告。
(9)主持安全工作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检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完善安全措施。
2、文明施工控制的方法
(1) 督促并检查承包商按规定作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置。
(2) 检查并审核承包商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 检查并督促承包商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4) 检查并督促承包商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
(5) 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的堆放,做到整洁有序,不侵犯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确保本工程运营行人安全畅通。
(6) 检查并督促承包商严格控制施工噪音。为监控施工现场的噪音,监理单位应配置噪音测试仪器。每月测试两次,并将测试数据列入监理月报中。
(7) 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落实“五小”设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
(8)工程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
(9) 督促承包商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等。
(10)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
(11)加强文明施工的检查,每月组织文明施工,并编写会议纪要。
3、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1)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措施
现场落实施工区域用电管理责任人,制定和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J46),施工现场统一实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制度。配电间各配电箱进出线路及负载名称均书面确定并挂于明显处。配电间规定操作程序,配备绝缘防护工具,用电管理人严格执行配电间操作程序。
现场用电的配电箱和拖线盘均符合标准,经检测合格且装置完好、标识统一,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施工中,所有配电箱保证数量充足且定位放置,所有电源线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电源盘在进出线末端均采用防电线拉脱措施。
加强对用电设施和电动工具的检查维护。电动工具都经过定期检测合格,并有检测合格标识,所有的配电箱,拖线盘和电动工具都有台帐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现场施工电源配电盘出线均应有漏电保护装置,施工作业的电动工器具必须配有二级漏电保护器。
施工用电线不得乱拖乱拉。过路电缆应直埋地下,并穿管。
所有固定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做好防雷接地的检测,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2)高空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理措施
作业前需对梯子进行外观检查及登踩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作业时梯子摆放必须稳妥,且有专人扶持。
作业人员衣着灵便,在易于发生挂碰的场所,将裤脚、袖口、衣扣扎好。
(3)焊接作业的安全监理措施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电焊机单独设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外壳做接零保护。
电焊机定期检查,确认电焊机的焊钳和焊把线有没有破损或绝缘不好。
焊接人员要有焊接证及动火证,按规定进行操作,做好防护措施。
焊接作业时,旁边要有监护人员及消防器材。防止焊渣阴燃引起明火。
(4)预防火灾事故监理措施
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制度,即:一级动火为特别危险区域,重点要害防火部位和影响较大的场所动火;二级动火为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动火:三级动火为危险性一般的区域动火。
在明令禁火区域严禁随意动火、焊接,因施工需要动火时,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前均须经专业消防人员对动火区域检查确认,动火时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消防器材,动火结束后明确责任人检查确保不留火源。
各级动火作业人员须经劳动局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考核,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所有消防器材的设置均定位放置,灭火机等均在有效期内。
现场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设置消防贮水池和贮砂池。
4、特殊事件应急预案
(1)险情及事故监理应急预案
检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紧急预案,经监理审批。
督促承包商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
如事故发生,应立即按紧急预案处理,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各司其职,抢救伤员,尽快组织抢险人员队伍,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按程序及时上报,编写应急事故处理报告,上报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
(2)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由于外接电源损坏、电源跳闸、保险丝烧坏等原因容易引起突发停电,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按方案进行落实,采取定期检查供电线路等措施确保线路正常供电。
(3)高处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应急预案
如因高处坠落等事故而发生人员外伤,救护人员要尽量减少对伤者受伤部位的搬动,要以担架或木板等硬物进行抬运,对脊椎等部位的伤者更应注意;如系脑部伤害,要尽量使伤者平卧,以降低颅脑内的压力。
必须要求承包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在必要时进行演习,使所有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处理的程序的各自的职责。
(4)管线损坏应急处理应急预案
按管线保护卡的要求进行保护,当管线发生或可能发生异常又不能解决时,应立即联系相关的管理部门和人员。
煤气管道漏气后气体会透过地面或通过下水道溢出,如闻到煤气特有的臭味要严格禁止明火。
当发生挖断电力电缆事故时,人员要远离事故点,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应急预案
如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疏散,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使用适宜的灭火器材灭火,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组织消防车进行灭火,在拨打119火警电话时要说明详细的地址和着火性质,并在适当的地方迎接、引导消防车进入。
(6)防汛防高温应急处理应急预案
在雨季、汛期到来前或遇高温天气做好季节性施工安全交底,并对临时设施的牢固程度,机械、设备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遇风力较大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停止作业、进行避险。
(7)事故处理及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事故后,监理要督促承包商现场负责人首先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避免事故的扩大,当有可能对抢险人员或其他作业人员构成威胁时,应优先撤离人员。
除重大火灾事故需要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或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进行人员急救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事故应优先通知业主,然后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相关部门报告,最大程度地缩小事故的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