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碰瓷”,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开车出行也最怕遇到“碰瓷党”了。那到底什么是“碰瓷”呢?你遇到过疑似“碰瓷”的吗?遇到之后该怎么办?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10月22日,山西晚报记者走访太原市交警支队,请民警来聊聊“碰瓷”这些事儿。
这些“碰瓷”方式你知道吗
什么是“碰瓷”?“碰瓷”是一个形象的约定俗成的叫法,泛指本着主观故意去刻意制造人身或财物损害,继而通过欺骗或敲诈的方式,达到获取钱财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传统的诈骗或敲诈勒索类的犯罪,目前以伪造交通事故“碰瓷”最为常见。
交警部门在工作中总结发现,“碰瓷党”一般会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碰瓷”,车主朋友可要注意了。
第一种是驾车“碰瓷”。犯罪嫌疑人在市郊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故意剐蹭、撞击其他车辆,或是向其他车辆投射弹珠石头,伪造交通事故假象并逼停被害人车辆后,展示作案车辆受损部位(事先已有准备),以赶时间为由要求被害人不要报警要私了,甚至以展示纹身等方式进行恐吓,迫使被害人进行赔付转账等行为,涉嫌构成诈骗或敲诈勒索。
第二种是骑车“碰瓷”。犯罪嫌疑人在各处偏僻普通公路骑行单车等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谎称受伤或以旧伤冒充新伤,或使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要求被害人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赔偿费等各种费用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或敲诈勒索。
第三种是特定目标“碰瓷”。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渠道获悉失驾、酒驾人员情况,通过驾车尾随、偷放GPS定位装置等方式锁定目标人员轨迹,再驾驶机动车故意碰撞目标人员所驾车辆伪造交通事故进行“碰瓷”,后以报警为由要挟迫使被害人支付巨额赔付的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
“碰瓷党”缘何屡屡得逞?
既然明知道对方是“碰瓷”,为什么有些车主却最终没有追究呢?交警部门在日常处理时,发现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因:
“碰瓷党”选择的作案对象多为外地车辆、私家车辆、女性司机或者单独驾驶的车辆。相对于其他车辆,这些车辆车主较为弱势,力量小、胆量不够、人生地不熟,比较容易被“碰瓷党”威胁恐吓,被迫就范。
“碰瓷党”抓住私家车主怕麻烦、不愿报警心理,死缠烂打,逼迫其赔钱了事。私家车主往往在上班或办事路上遭遇“碰瓷”,报警要等警察处理,程序太多太麻烦,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为不耽搁时间,省去麻烦,大多同意私了,干脆给点钱走人省事。这就是大多数遭遇“碰瓷”车主的心理。
有的人则是不敢或不愿报警,给“碰瓷党”以可乘之机。有些车辆违规驾驶,本身就触犯了交通法规,遭遇“碰瓷”时,车主害怕受到处罚而不敢报警。在此情况下,明知是“碰瓷”,也不得不自认倒霉付钱赔偿。
遇到“碰瓷”怎么办?
遇到“碰瓷”心里发慌?别慌,交警马上告诉你该怎么做。
首先就是遇事不要慌。市民在驾驶车辆行驶在偏远路段,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一旦遇到类似“碰撞”发生时,一定要冷静分析,立即并坚持报警处理,防止上当。
其次是要主动作为。凡“碰瓷”案件嫌疑人不会留被害人更多思考判断时间,都是连续动作,市民很容易被套路。此时,市民切莫被动,可以主动查看现场,主动拨打“110”或者“112”、不离开现场,等待警察蜀黍到场,主动查看受伤人员伤情,如果是假受伤人员,用纸巾一擦,血迹就没了。即使转账也先主动加受伤人的微信之后再转,不使用扫收款二维码方式支付,并留下对方电话和身份。
第三点也很重要,就是要保留证据。有行车记录仪的可以先保存好视频,尽量留下犯罪分子的人车视频资料提供给警方,沟通过程中可以对对方照相和录像、录音,有协议的要保存,保留对方通讯方式等。
总的来说,遇到“碰瓷党”先不要慌,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
对“碰瓷”行为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等情形明确了法律定性
今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惩治“碰瓷”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公检法部门间的分工配合,以及定罪量刑等问题,突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体现了公检法机关对“碰瓷”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指导意见》在对以往办案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既规定了通过“碰瓷”实施诈骗、保险诈骗、虚假诉讼、敲诈勒索等常见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理,又明确了实施“碰瓷”所衍生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理。包括在实施“碰瓷”行为时,实施的抢劫、抢夺、盗窃、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非法搜查、交通肇事等行为的定性处罚。同时,还对“碰瓷”行为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等情形明确了法律定性。如实施“碰瓷”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应分别视情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山西晚报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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