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疫情的影响,大家的工作和生活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有些人因为自身的压力,以及原有的家庭矛盾,使家庭矛盾达到了升级,甚至出现了分家产,提出离婚等家庭矛盾,以及合同违约等纠纷。有些关系无法调和的情况下 ,甚至走上法庭,打起了官司。哪些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于涉及疫情的法律纠纷有办案经验或胜诉经验呢?
⑴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⑵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精英律师组建的律师事务所。业务涵盖:民事纠纷、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经济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土地房产纠纷、商事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大硕律师重视服务质量,胜诉率较高,获得较好的口碑。
⑶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
是由一群热爱法律事业,拥有多年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精干律师,基于对从业价值的高度认同,并立志用自己的专业特长维护客户的一切合法权益而发起创立的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⑷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⑸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⑹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⑺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
⑻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⑼北京一轩律师事务所
⑽北京扬涛律师事务所
【重点法律知识】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当事人能否主张适用情势变更规则变更或解除合同?
答: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以及疫情防控措施一般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主张免责或者部分免责。人民法院应根据疫情发生时间、发展期间、严重程度、地域范围等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考虑到疫情防控分区管理下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区域阶梯式封控措施强度以及不同行业、不同纠纷受人员流动限制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作为不可抗力与合同履行障碍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虽然仍有可履行性,但是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使得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则可能构成情势变更。受到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