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怎么保证建筑企业能按时收到工程款?
建筑工人能按时拿到辛苦一年的工资,回家过年?
这是济南市住建局施行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人工费结付工作“六个切实”措施的通知》
关于建筑企业的回款,措施中有明确规定:
从2022年1月1号起,全市的在建项目发承包双方,应于春节前20天,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计价,按实际施工进度完成一次年度结算,且不得晚于春节前10天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农民工于春节前足额领到全年工资。
其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后,将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再重复审核。
同时,措施中还明确写到了:
在满足相关政策规定的每月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金额或者比例的基础上,在建项目总承包单位可按市实名制平台中该项目线上考勤天数在15天(含)以上的劳务人员全部工资结算值,向建设单位申请当月人工费用,建设单位应在该月的工资发放周期内一次性拨付完毕,不得少拨、迟拨。
划重点:
月度的人工费拨付,用了“不得少拨、迟拨”的字样。也就是咱们的建筑企业按措施准备好相关资料,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坦荡地按月申请人工费的。
年度的工程款结算,更是明确了时间:“春节前20天计量、结算;春节前10天拨付。”
随着住建部施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各地建设管理部门分别推出各自的执行细则,各有特点,又各不相同。
相比而言,济南市的措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因为既约定了如何保障工人工资,又约定了如何保障建筑企业的工程款。
而这两个方面本就是一体,不能分家的。
毕竟如果建筑企业没有收到工程款,即使对他进行再严厉的处罚,也并不能让他变得有支付和清偿能力。
而从根源上对建筑产业的资金、工程款支付作为规范和约定,并且在执行过程中严格监督执行,通过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集体规范认知,才能可能彻底解决工人欠薪问题。
当然,好的政策只是第一步,是否真的落到了实处?
我将进行详细了解后,再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