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61974的网友留言咨询:结婚证丢一本能补办么?原来的证是在莱阳办理的,现在定居福山能在福山办理么?都需要什么手续?
烟台市福山区民政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在莱阳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可以回莱阳办理补领手续,也可以到莱阳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姻档案后持婚姻档案在福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补领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姻档案记载的当事人的姓名和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信息与现在的证件不符,需要开具证明。另外,补领结婚登记证需要携带三张照片,规格是:5.3*3.5CM红底合影三张,照片下方打印双方的身份证号,具体可以咨询福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32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