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报公证的他项权证不是必要的,它项权利是以登记完成,公证不是法定的必须程序,对权利不存在争议的,体现了真实的事实与意愿,不需要公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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