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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专业消息:产品质量法案例,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几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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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吴川市兰石杨庚电器商店,该店销售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气灶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吴川市兰石杨庚电器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WN6FG1Y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361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市监兰处罚〔2023〕11号
违法行为类型一般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销售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气灶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罚没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8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6
公示截止期2026-05-16
处罚机关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