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终奖纳税筹划
一、新个税法下年终奖的过渡期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一、新个税法下年终奖的过渡期规定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普通纳税筹划思路新个税临界点 3.6万、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
对于第一个临界点3.6万,扣税1080元,多发1元,多交2309.1元;
对于第二个临界点14.4万,扣税14190元,多发1元,多交13199.2元;
对于第三个临界点30万,扣税58590元,多发1元,多交13749元;
对于第四个临界点42万,扣税102340元,多发1元,多交19249.3元;
对于第五个临界点66万,扣税193590元,多发1元,多交30249.35元;
对于第六个临界点96万,扣税328840元,多发1元,多交87999.45元;
三、特殊纳税筹划思路
张先生每月工资扣除各项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年终奖140000元(单位暂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扣税),如何进行纳税筹划?首先,需要计算税前奖金 X-(X*20%-1410)=140000 X=173237.5
第一种情况,奖金单独计算:奖金的个税为33237.5元。工资个税为24000*3%=720元,总计33957.5元
第二种情况,奖金合并计算:全年综合所得为 173237.5+24000=197237.5元,应纳税197237.5*20%- 16920=22527.5元。
第三种情况,173237.5元里单独划分36000元为年终奖单独计算,剩余137237.5元平摊至各月工资中,则年终奖应纳税36000*3%=1080元;全年工资总额应纳税(137237.5+24000)*20%-16920=15327.5元。
总计应纳税额15327.5+1080=16407.5元。
相对于第一种情况,节约税款17550元
相对于第二种情况,节约税款6120元
三、特殊纳税筹划思路【注意】上述计算方法并非固定公式!!!【核心宗旨】将你的奖金进行分解,在三年过渡期内,尽可能用满工资、奖金的低税率区间,从而达到节税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