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实事资深信息:乡镇人代会程序,生菜会的会期是( )

阅读:

人大的会期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人大依法履职行权的有效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主要的就是把人大的会期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人大的会期制度包括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还包含具体开会的次数、时间、内容。从现行法律法规和人大相关制度规定看,县级以上人代会一般是一年举行一次、乡镇人代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1--2次,其议程内容、召开时间是相对固定的。按照惯例,每年初(元月初10号之前)乡镇人代会先开、其次是(元月15号之前)召开县区人代会,再是(元月15—30日)地级和省级人代会,最后才是每年3月(3—15日)全国人代会收官。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月举行一次,可以是双月开,也可以安排单月开,一般每年安排6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程内容和开会时间不固定,可根据人大工作实际随机安排,不限时间和次数。由此可见,目前人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是明确的:即各级人代会一年至少举行一次,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若乡镇2次人代会时间间隔不能超过半年;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时间间隔最迟不能超过两个月;主任会议只要保证每月一次即可,内容和时间可临机安排。也就是说,时间间隔一年不开人代会、间隔两个月时间不开常委会、一月不开主任会就会有悖法律规定,或没有依法办事、涉嫌违法。

从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会期制度在人大实际工作中的运行情况看,“三会”会期落实和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一些地方,“三会”会期制度坚持的不是很好,执行尚不到位。如有的乡镇人代会每年一次都保证不了,开会时间一拖再拖,更别说一年两次;召开一次人代会也是匆匆忙忙,一天会议半天开,早上一到听报告,中午一过就散场,纯粹是应付差事走过场。有的县区和地市人代会因为领导班子人选迟迟定不下来,召开人代会的时间从年初推到年中、从第一季度拖到第二季度,戏人大会议为儿戏;还有个别省市人大人代会时间一压再压、会议内容一缩再缩,把时间和精力全放在听取报告和开会过程序、图形式、走过场上,不求效果。一些地方人大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更是没有章法,全凭“长官意志,”想啥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想怎么开就怎么开,完全无视人大法律制度规定,使会议质量大打折扣。这种情况必须切实加以改变。

实行固定的、科学规范的会期制度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常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笔者认为,现阶段,各级人大肩负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较重,尤其是全国和省市人大要依法行使好立法权、决定权、审议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首先必须从保障人大会期制度和人大履职行权的工作需求出发,以立法修改和完善人大制度的形式,对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三会”会期制度加以规范约束,依法保证人大的会期。其次要依照法定程序,恰当地安排好会期。无论是召开人代会,还是常委会、主任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执行,时间间隔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更不能随心所欲、人为减少会期、拖延间隔时间,法无授权不能乱作为,否则就是违法或没有依法办事。再次要进一步规范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三会”例会的会期和时间,解决民主、效率与任务之间的矛盾,讲求工作效果,不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追求人大及其常委会“三会”会期制度效能的最大化,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

作者:张天科 职务:宝鸡市金台区人大机关干部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