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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秘闻消息:房产税会计处理,房地产企业怎么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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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财务人员不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下面我们针对房地产企业如何正确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问题,综合整理了一个简单的解答。这一部分是关于房产税的缴纳。

房产税如何缴纳?

1、房地产企业是否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有自有房产,或售出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也会成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2、从何时开始缴纳房产税?

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的第1条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这里要明确,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房地产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还有,房地产企业在楼盘开发前后持续使用的物业用房作为经营项目也应该征收房产税。

3、向谁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企业不能向房地产企业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局申报缴纳,应该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当然如果是在机构所在地开发的房地产就是一致的了。

4、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注意此条,每个地方不一样)

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5、何时终止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如果对外进行了销售或转移产权,房地产企业在楼盘开发前后持续使用的物业用房也因项目转移给其他独立经营和核算的公司的话,房产税缴纳义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