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直以来,农民视土地为“命根子”,与其相关的任何“风吹草动”,均备受广大农户们的关注。近些年来,为提高土地生产效率,确保粮食收益最大化,国家持续推动了一系列围绕土地改革的措施,比如严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户一田(小田并大田)以及土地流转等等。
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生产资料,土地可谓是国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数据显示,截止到2022年底,我国共有耕地面积19.18亿亩,其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0亿亩,高标准农田超10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为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奠定基础。
土地“严管”
自三权分置的口号提出之后,咱老百姓对于土地的“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及所有权)有了更为明确的认知。同时,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国家对宅基地与耕地的管控可谓相当之严,比如农业用地严禁非农使用;禁止长期闲置或撂荒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占用等等。
涉及到土地的流转、使用以及承包等方面,现阶段国家推行的有《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农民的用地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约束。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而提及土地管理与土地改革,就不得不提我国农村土地所采取的一项基本制度,即家庭承包责任制。据悉,一轮土地承包的起始时间大概为1983年前后,为期15年,到1997年左右止;二轮承包的开始时间为1997年左右,承包期为30年,预计在2027年左右到期。
依照国家的政策部署,为稳定土地承包生产关系,持续推动规模化发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将再次延长30年,即2057年到期。简单来说,农民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承包关系将一直持续到2057年。这期间,农民享受正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
5种情况,土地承包权或收回
在二轮承包期间,农民享有正常的土地承包与经营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承包权不会被收回。据了解,在下述这5种情况下,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可能会被收回。
①将农业用地用于非农用途
耕地的性质属于农业用途,农民如果将农业用地用于非农用途,比如占用耕地建房、建厂;或将永久基本农田用于植树造林等等,这些行为均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一经核实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农户尽快复垦。如果农户拒不改正,土地管理部门则有权收回农户的承包经营权。
②自愿有偿退出
土地的自愿有偿退出是现阶段的一项试点改革举措,在推行试点的农村地区,若农民在城市有稳定的住房和工作,不再依靠农业生产来赚取收入,则可以选择自愿有偿退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由集体收回再进行重新分配。需要强调的是,自愿有偿退出是不可逆的,一旦农户将承包权退回给发包方,则农民想要再重新获得承包地的概率几乎为0。
③将耕地长期闲置、撂荒
国家落实土地承包制度的目的其实很简单,让农民有足够的土地来从事农业生产,以确保14亿人的粮食安全。但是,如果农民故意将耕地长期闲置甚至撂荒,且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警告之后没有限期复垦,则依照政策规定,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
④“家庭户”消亡
如上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即同一个家庭户的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过,一旦“家庭户”消亡,原有所承包的土地也便找不到人“继承”,在这种情况下,符合土地承包权被收回的条件,集体经济组织即原发包方有权收回。
⑤土地被依法征收
征地拆迁在农村也变得十分普遍,国家或地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修建高铁、高速公路等等),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征用土地,而农民则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此一来,农民拿到赔偿,农民对被征地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承包权消灭。
结语
土地承包权是农民最后的“营地”,如果在城镇打拼多年并无太多积蓄,那么一片耕地便是农民晚年生活的一份保障。因此,对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利,咱农民一定要引起重视,千万不要因为长期撂荒或非农占用而得不偿失。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