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府东街社区居民杜先生询问:我今年65岁,户口在万荣县。近年来一直在运城市区生活,想办理老年人乘车优惠卡,据说申办此卡时需要提供长期居住证明。那么,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以外居住最低时限为多长算长期居住?长期居住证明在哪开具?开具时需要递交哪些资料?
府东街社区工作人员答复: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属长期居住。
由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开具。
如果居住者属于租房情况的,需要持租房合同,并与房东一起到社区开具长期居住证明;
如果居住者在市区有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如果居住者是跟随子女生活,需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记者 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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