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购买不满2年
卖方:
增值税及附加,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5.6%(市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转让税金-合理费用)*20%;未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3%)
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
印花税,免征。
买方:
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90平方米及以下(第一套减按1%征收、第二套减按1%征收、第三套及以上按3%征收);90平方米以上(第一套减按1.5%征收、第二套减按2%征收、第三套及以上按3%征收)。
印花税,免征。
二、住房购买满2年(含2年)不满5年
卖方:
增值税及附加,免征。
个人所得税,提供原值凭证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原值-转让税金-合理费用)*20%;未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3%)。
土地增值税,免征。
印花税,免征。
买方:
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90平方米及以下(第一套减按1%征收、第二套减按1%征收、第三套及以上按3%征收);90平方米以上(第一套减按1.5%征收、第二套减按2%征收、第三套及以上按3%征收)。
印花税,免征。
三、住房购买满5年
卖方:
增值税及附加,免征。
个人所得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非唯一用房&提供原值凭证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原值-转让税金-合理费用)*20%;未提供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3%)
土地增值税,免征。
印花税,免征。
买方:
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90平方米及以下(第一套减按1%征收、第二套减按1%征收、第三套及以上按3%征收);90平方米以上(第一套减按1.5%征收、第二套减按2%征收、第三套及以上按3%征收)。
印花税,免征。
注意****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自2022年10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纳税人出售和要购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未提供原值凭证是指,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
上述增值税政策适用于北、上、广、深以外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