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朱建华
据媒体9月2日报道:有单位招聘仍与个人生育情况挂钩,要求应聘者报名时提交计划生育承诺书,并如实填报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明确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作了相应修改。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单位性质如何,招聘还与个人生育情况挂钩的做法,是有悖于中央精神和国家政策的。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在中央精神已经明确和国家法律已经修改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地方、系统和单位都应该及时贯彻落实。只有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才能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媒体的这篇报道在网上引发热议。从多位网友的留言看,现实中把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挂钩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有网友留言说:“下面都在等上面的明示,不敢擅自取消。”
为何招聘仍与个人生育情况挂钩?根据报道,一家招考单位的工作人员解释:一直没接到区人力资源局的最新通知,所以没及时更新招聘公告报名资料。这种现象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值得深思。
如果一个单位改进工作要等区里通知,那区里是不是要等市里通知,市里是不是要等省里通知?倘若如此,一级等一级通知,那中央精神和国家政策在基层落地,无疑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幸,该区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及时向区内招考单位说明情况,建议发布招聘公告时删除提交计划生育承诺书的要求。
与时俱进不是喊口号。在中央精神和国家政策已经明确的情况下,不及时纠正工作中不合时宜之处,凡事要坐等上级通知,不仅会贻误时机、耽误工作,也会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做好法律政策衔接,及时调整工作做法,也是依法依规办事的题中应有之义。做任何工作,都应该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切莫把“层层抓落实”变成“层层发通知”,最后还停留在“以文件落实文件”。
(原标题《落实政策不能坐等发通知 | 长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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