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支票的种类
(1)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能转账。
(2)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3)普通支票: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二、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的各种款项结算;全国支票影像系统支持全国使用。支票没有金额限制;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三、出票
必须记载事项共计六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可以授权补记);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签发要求: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的罚则: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