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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爆料头条:驾照考试新规定,11月份学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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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消息

我市将开展驾培监管服务平台

与公安考试预约系统的联网对接工作

培训学时完成情况将成为

机动车驾驶培训预约考试的依据

今年11月1日起

培训学时达不到培训大纲要求

不可以申请预约考试


据介绍,联网对接后,学员在驾培机构的培训学时、报名信息将同步上传至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服务平台,经审核确认后,将培训学时合格的学员信息推送至公安部门考试系统后,学员方可申请预约考试。这一举措将从根本上确保了培训过程与考试环节的有效衔接,提高了驾驶人培训质量和驾驶技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2023年7月31日前,全市驾培机构将完成安装使用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及车载计时设备,实现计时培训系统与监管服务平台联网。2023年11月1日起,市公安交警支队依据交通主管部门推送培训学时合格的学员信息,受理预约考试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联网信息对接前已成功报名的学员,在举措实施后,可继续申请预约考试,不影响其考试及拿证;11月1日后报名的学员,监管服务平台对培训学时的审核结果将作为预约考试申请的依据。


接下来,市交通运输局将全面落实培训考试学时联网对接工作的监管平台、服务平台系统信息化建设及计时培训平台系统和教练车辆车载设备安装,做好联网信息对接前已报名的学员培训学时与考试预约衔接工作。同时,推行学员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以行业自律方式推行培训费资金第三方托管,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秩序,维护驾培机构和学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