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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秘闻报道:常住户口所在地,结婚登记不用去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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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