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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动态速递:吴亮被执行死刑,意外险包含被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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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庆杀人犯吴某(致7死13伤)被执行死刑案

原创 黄琴律师 小丫说法 2022-02-17 12:22

收录于话题#保险 意外伤害 赔偿1个

今天刷新闻,刷到了“步行街持刀捅刺群众致7人死亡 杀人犯吴某被执行死刑”这起案件,特别痛心,伤亡这么多人,犯罪分子简直丧心病狂!

该案基本情况:被告人吴某因对家庭和社会不满,产生以杀害无辜群众泄愤报复的想法。2021年6月5日16时26分许,吴某在安庆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向花某某等20名路人进行捅刺,致7人死亡、13人受伤。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亮在公共场所持利刃捅刺20名无辜群众,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

吴某已经伏法,那么作为倒霉的被杀或者被伤的路人们,自己的损失又应该怎样才能得到救济呢?如果在该事件前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

对此,作者查阅了我国的《保险法》,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部分的第四十三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以上是我国《保险法》关于意外险免责条款的规定。同时根据我国民法意思自治原则,还需要看具体投保的意外险保单中保险公司的免责规定来具体认定。但此处保险公司自定义的免责条款不一定有效,如果存在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规定的过于宽泛,譬如明显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加重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义务和责任的条款,那也是无效的。

在吴某这个案件中,吴某杀害和伤害了这么多人,仅凭其自有资产,受害者和被害者家属大概率是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死者已故,生者又该如何继续?如果被害者和受害者们在此之前配置了一些意外险(此处指包括意外死亡和意外伤害两种的一般意外险),那么起码受害者和被害者家属能够得到一些经济上的慰藉。

哀民生之多艰!

由此可见:在这个瞬息万变明天和意外不知道谁先到来的今天,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的我们,配置一点意外险(根据保额不同,通常年缴费一百多到几百)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