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生的鲍某明,一米九左右,200斤上下,又高又壮像座山一样。
他是一个擅长与孩子打交道的人。
小芳(化名)的母亲虹丽(化名)回忆与鲍某明认识的过程称,由于离异,孩子跟着她,从小磕磕碰碰一直不顺,“听人说要认个养父养母能冲冲这个灾气,也是因为迷信”。
她在网上看到网友转发的关于收养女宝宝的帖子,通过QQ跟一网站的一名中间人取得联系,这个人就是鲍某明。鲍某明先是说,一直都想有个孩子,过不久,他又说希望和她们母女“组成家庭”。
2015年4月份,见了面之后,虹丽对再婚有些动摇。
但大概只花了半年的时间,鲍某明就彻底取得了虹丽母女的信任。他的关怀备至,以及律师、名校毕业生的身份,让小芳的母亲相信,鲍某明“可靠”,“确实就像个爸爸”,他的学问高,如果把女儿交给他教育,肯定比自己带在身边要强。
2015年11月,鲍某明带着还不满14岁的“女儿”小芳,到北京上学。
女孩称被送养后遭“养父”长期变态性侵
“刚开始的时候叫不出来,后来因为他收养了我,我叫他爸爸了。”小芳说,鲍某明收养她之后给她一直灌输“他这辈子只有我这一个女儿”、“我是他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的想法。
小芳称,3个月之后,鲍某明在其老家天津对她实施了性侵。“因为是第一次伤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小芳称,当时她刚满14周岁。满了14周岁就不再是幼女,如果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也不算违法。
鲍某明当然知道,因为他是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据小芳称,鲍某明首次对她性侵后,将她带到了北京的居所,看着她不让她出门,并给她播放成人不雅视频,指责她“别人都要做这种事情,就她不知道”等。
小芳称,2016年开始,鲍某明将她控制在烟台市某公寓内。据该公寓保安向澎湃新闻证实,鲍某明住在该公寓时,每天下班回家,只知道鲍某明跟小芳以父女相称。
据小芳称,在烟台的公寓里,鲍某明逼迫她观看恋童癖视频。
“他说,如果把这种事情讲出去,我告诉谁他就去伤害谁,而且他说都不用他亲自动手,他找人来这样做,他说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他会用各种方式来折磨我。”
小芳提供一张照片上,一块显示屏上显示了历史视频播放记录:2017年10月29日凌晨1时18分至1时35分,有五个视频播放,标题为“美少女惨遭蹂躏”等。
在小芳的口中,鲍某明到了烟台之后,日益的喜怒无常,还有其他一些变态的地方。
女孩没有隐私。上厕所不允许她关门。随时登陆女孩的微信、QQ。鲍某明还在客厅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她在家做什么,他随时随地都能在手机里查看。
图为鲍某明欲把胶带粘在小芳身上
小芳的抵抗情绪,总是被一套完整的说辞包围、瓦解。鲍某明用一套成人世界的话语体系成功地控制住了她。比如说“我们做的事是很正常的,电影里大家都这么做。”
又说,“不能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说出去你就不干净了,所有人都会讨厌你。”
不准说难受、痛苦,要说“伤心”,不准说“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说“你喜欢爸爸,爸爸也喜欢你”。
在三年多时间里,这一套话语,经过不断的“演练”,鲍某明只要说了上一句,小女孩就知道下一句。
小芳的一切爱好、热情,都逐渐臭了,死了。她后来写下过一句话,“我逐渐感觉自己病了,我对一切都不再相信,甚至觉得我最在乎的身体的各种器官,我所珍爱的各种爱好和特长,都不在我身上,而在他身上。”
2019年4月,她发高烧并且在生理期,仍然遭到“养父”强暴并殴打。于是,受不了的她终于想到报警了。
2019年4月9日,小芳在烟台山医院做了简单的外科检查。上图是医生手写的诊断书。
小芳找到了一些物证,有带有血液、精液的卫生巾、鲍某明擦拭过的纸巾。她还告诉警察,家里的电视机和鲍某明的电脑上,都有很多“儿童色情片”,还有她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视频。家里装的摄像头,一定也拍到很多东西。
很快,烟台市芝罘区刑警大队几名刑警来到了派出所,和民警一起正式笔录。
小芳不再愿意喊鲍某明叫“爸爸”,而是代称为“坏蛋”。但她仍旧保留着很多13岁时的习惯,总是很尊敬地称呼其他每一个人,“警察叔叔”“阿姨”“哥哥”。
鲍某明作为“犯罪嫌疑人”,随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派出所进行笔录。
但她的报警结果却未能如愿。2019年4月26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以受害人被强奸没有犯罪事实为由被撤销案件。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对此事的撤案决定书
小芳称,案件被撤销之后,她曾多次尝试轻生未遂。她还曾跑去派出所门口闹,民警就叫她去找鲍某明来。她原本害怕,不敢去,但“想到自己可能马上就死了”,心一横,一个人跑去找鲍某明。她想叫鲍某明承认错误,“为什么伤害我那么多,连一句对不起也没有?”
结果,在鲍某明的家里,又打了起来。
两人又被带到了派出所。在警方要求之下,鲍某明给她写了一份保证书,内有一句话:“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她绝望了,从派出所出来后不久,跳进了大海,幸好被人救了起来。
从2019年6月起,妈妈终于知道她的事情,把她带回了南京,住院接受治疗。
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小芳患有重度抑郁症、重度创伤后应激(PTSD)、重度焦虑症,而且阴道损伤发炎。
母女俩不关心,多次去山东四处求人帮忙再次立案。人生地不熟,遇到了很多困难。半年下来,她们跑了十几趟山东。
最后,找到一个律师愿意帮忙。在他的帮助下,2019年10月9日,在检察院的监督之下,案子第二次立案。
2019年10月9日,案子二次立案
芝罘区公安分局2019年10月9日作出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小芳被强奸一案,该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查。
随后,小芳在派出所连续做了两个周的笔录,期间她回忆起不堪回首的过去,多次崩溃,但坚持配合做完了笔录。
在两周笔录中,她向警方提交了证据:带有血迹、精液的卫生纸、卫生巾,还有录音、照片、聊天记录。
在一张拍摄于2018年的照片上显示,在当年2月18日,鲍某明连续访问了近数名“送养”“送养小孩”“送养女宝宝”的用户空间。
小芳告诉记者,“不只有我,还有其他小孩儿,现在我受伤害,将来还会有别的小孩受伤害。”
2019年10月17日,小芳在新的《立案告知书》上签名并摁指纹。
但随后又陷入停顿。由于案件进展缓慢,2020年2月,小芳寻求住所地南京警方帮助。
南京警方追问烟台警方
事情发酵后,有一段电话录音在网上流传。
电话的双方是小芳/南京警方和烟台警方。
但是对话内容陷入了僵局。
烟台警方:不是告诉你了吗,上南京报案就可以了。
小芳:我已经到南京派出所了,但是事情是发生在你们那里的,我也是在那边被强暴的。
烟台警方:强暴的事情我们公安局和检察院已经联合给你下发了文件了,你也看到了,别老是强暴强暴的,我们不管,好不好?
小芳:你不让我提强暴的事儿是吗?
烟台警方:办案民警也给你讲了,要是还没弄明白,你可以找办案民警继续问他,别说强暴强暴的。还有什么事儿?你给南京派出所报案就行了。如果他们还有什么需要,可以发协查给我们。
小芳:你们警察什么态度?
烟台警方:我这个态度有什么问题?
小芳:第一,我就是一个性侵受害者,为什么不能提?
烟台警方:如果还是问性侵的问题,你可以继续找办案民警,你知道你的办案民警是谁,然后问他怎么回事。
小芳:办案民警不接我的电话。
烟台警方:那我不清楚为什么,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接电话,还有事儿吗?
南京警方:我是南京这边的雨花台公安分局的,她说她有一次被强奸了。我看你们也立案了,有个立案告知书啊。
烟台警方:对,立案告知书也有,我们这个事儿当时已经处理完了。
南京警方:她这个案件到哪一步了?你们应该告知她啊。
烟台警方:我们告知她了。
南京警方:告知她什么了?我看有个撤案决定书。这个案件,嫌疑人也好,对方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处理的呢?或者这个事是怎么处理的呢?
烟台警方:这个事儿怎么处理,办案民警已经告知她了。
南京警方:办案民警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呢?办案民警是不是叫丁某某?是不是这个人?
烟台警方:对,他现在不在单位。
南京警方:他不在单位,你们就没人处理啦?打电话也不接。
烟台警方:她这个事儿已经处理完了,兄弟。
南京警方:什么叫处理完?处理完,人家有知情权,你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烟台警方:已经给了告知书了。
南京警方:告知书人家讲没有拿到啊。告知书就是撤销案件决定书,有什么告知书?
烟台警方:肯定有啊,肯定给她了。
南京警方:没有给啊,不给你讲了吗,人家自己在这儿就是说没有给。现在要你们告知,你说一下,这个案件到底是怎么告知的?
烟台警方:我不是主办民警,我怎么能告知她?
南京警方:你能不能联系上那个办案民警?
烟台警方:那个案子已经结束,已经告知她了,具体怎么告知她的,我不清楚。您现在有什么事儿,找那个办案民警呗。
南京警方:对啊,我现在就在找。
烟台警方:我现在让办案民警给你打电话。行,等会我问一下办案民警。
南京警方:方便把他电话给我们吗?是不是186那个电话?
烟台警方:是是是,是我们警务通。
南京警方:打电话都不接,是什么意思?你们是不是派出所啊?
烟台警方:我们是我们是,他今天不上班,我哪知道他去干什么了。
南京警方:我希望你们还是要正规一点,人家报警人也比较那个啊,求助的事,他就是一推再推,什么事情也不说,有一个叫XX被强奸一案,我看也有立案告知书。她现在就想知道对方是什么情况。
烟台警方:她被强奸这个案子是去年的案子了,具体什么情况呢,我们已经多次答复她了。
南京警方:纸质书有没有啊?
烟台警方:纸质书有没有我也不清楚,我不是办案民警。我不太清楚。
南京警方:办案民警是谁呢?是不是丁?
烟台警方:对,应该是丁警官。
南京警方:现在这个人也不接电话,我们想让他告知这个事,对方这个强奸,这个人在网上有涉嫌传播和诽谤的意思,你知道吧?因为这个案件这个事情到底是什么事情。
烟台警方:你们想怎么了解?
南京警方:我再给你说一遍,这个案子,她拿了一份立案告知书。我想知道案子是在进行当中,还是已经结案了。
烟台警方:这个需要办案民警答复你,我只是听说过这个案子,我的印象里这个案子应该没有结果,证据不好,没有结果。她的报案一些相关事实,经过公安机关相关的查证,应该是构成强奸案件的证据是不足的。
南京警方:你们应该关注她,来解决这个事情。她打了不止一个电话给你们了。你们说这个案子结束,应该有一个撤案或者说结案告知书,什么都没有啊。
烟台警方:有的案子是没法结的,事实查不清,没法结。
南京警方:这个案子有被害人有嫌疑人,怎么可能叫事实查不清?事实查不清,应该也有结案告知书啊。
烟台警方:如果你那里需要什么东西,你们就是要这个东西,可以发函。我可以让这个办案民警,走公办程序。
南京警方:你们现在是不能告知,还是什么意思?
“养父”是上市公司副总裁,至今逍遥法外
最初媒体报道上写的还是鲍某明,后来,他的名字和身份就已被曝光。
资料显示,鲍某明自2018年起任中兴通讯独立董事,现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4月7日,烟台警方人士向澎湃新闻确认,该案正在办理,“请相信警方会依法公正处理”。
4月8日,在烟台的该上市公司客服证实,鲍某明目前还在公司。
4月9日,鲍某明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仍高调表示,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并称“事情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事情说起来话长,但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她做这个事是别有用心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但对于是否和女孩发生过性关系,鲍某明表示涉及隐私不方便透露。
4月9日,中兴通讯回应称,鲍某明是中兴通讯董事会聘请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媒体报道的属于其个人问题,公司并不知情,不便评论。公司正在联系其本人予以核实。
鲍某明在中兴通讯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2022年3月。除了独董,他还是中兴通讯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口合规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兴通讯2019年年报披露的简历,鲍某明,男,1972年出生,1994年毕业于天津某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某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于美国某大学获得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鲍某明自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京津地区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驻美国纽约和加州工作近十年,曾任美国思科、美国新闻集团、香港南华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
前述中兴通讯的年报称,鲍某明是教育部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外国专家、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兼有纽约长岛商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员、中国行为法学会教授等教研经历。鲍某明在中美法律与合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也有广泛的管理与技术背景。
而经过事件发酵,我们很快看到,中兴发布消息:鲍毓明已经辞去职务。
昨天晚上,杰瑞集团也发布声明:和鲍毓明解除了劳务合同。
而警方也宣布:侦查工作正在进行。
对此,澎湃新闻评论说:
本案2019年10月第2次刑事立案,目前案件进展到底如何了?为什么没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害人所述提交给警方的有血迹、精液的卫生纸、卫生巾,警方有没有做过DNA鉴定?是不是鲍某明的?这些物证能不能够固定其性侵的罪行?
仅从媒体报道所披露出的有限的证据来说,就有很多明显的性侵线索存在:
有照片显示鲍某明脱光上衣,在“女儿”面前摆弄据称是成人性用品的粘胶带。女孩还有多张床单照片,有的沾血,有的被踹烂,指向暴力性侵的存在;照片还显示,鲍某明的电视机里还有幼童色情片......
作为美国出庭律师的鲍某明,不可能不知道持有儿童色情资料本身,在美国就构成犯罪……这些线索虽然不能直接作为性侵的证据,但是,可以作为性侵未成年人的间接证据,烟台警方到底有没有去认真核查比对这些线索?
本案当中,嫌疑人鲍某明至今仍高调接受一些媒体采访表示,其嚣张之处、让人不可思议的细节,也需要警方做出回应,避免公众的误解。
第一,2019年4月第一次撤案之后,双方又在鲍某明的家里发生冲突,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鲍某明给受害女生写了一封保证书:“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在涉及到性侵的案件当中,当着警察的面,嫌疑人把自己名义上的未成年人“女儿”叫做妻子,这么明目张胆的性侵线索,办案民警有没有进行深入调查?
第二,2019年4月8日,小女孩在做笔录的间隙,在派出所的沙发上休息,而此时鲍某明也坐到了那个沙发上,向小女孩挨过来。而刑警队的副队长张高就这么看着,没有阻止。
按小女孩的转述,一名民警称,“我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再管我就没工作了。”
这让人感觉到,鲍某明在当地手眼通天,警察对他惟命是从。希望烟台警方能及时做出澄清,不能把案子放到磨砂玻璃的后面。
第三,据澎湃披露的一份2020年2月南京警方给烟台警方的电话录音,烟台警察反复向被害人表示:“这个案件已经处理完了”,“和检察院已经联合下过文件了”,“别老是强暴强暴的”,甚至办案民警丁警官也拒不接电话。这个操作就耐人寻味了,明明2019年10月已第2次立案,之后并没有撤案,何来案件已经“处理完了”的说法?
冷静不代表麻木,严格执法不代表要“关门办案”。
从被害人向媒体的陈述来看,性侵暴力长期存在、令人作呕,并且当事人也提供了带有血迹、精液的卫生纸等证据。
甚至鲍某明都不敢向记者否认自己和小女孩发生过性关系。很难说,这样的案子是查不清楚的。
期待这个案件能够得到公正、阳光的处理,大家都在看着呢!
本文综合自:澎湃新闻、南风窗、中国经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