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及费用明细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因暂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以及对当期损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等情况。
二、主要项目编报说明
1、分析存在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项目的会计基础和计税基础
涉及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有差异的,应当分别按照税务政策计算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没有差异的,不需要计算资产及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资产计提的折旧(耗)及摊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例如,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因实际计提和支付在不同期间导致的应付职工工资余额,预计负债等。
资产、负债的会计基础按存在暂时性差异项目的账面数据填列。
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为按税法规定确定的资产、负债的价值,会计基础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即为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根据制度要求对应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也应当相应的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暂时性差异即为时间性差异,要求时间性差异应当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相应纳税调整金额一致。
2、计算确定资产、负债的会计基础和计税基础
(1)资产及资产减值类
资产类涉及会计处理与税务政策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情形主要包括:公允价值变动、资产折旧(耗)或摊销年限、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计提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耗)以及500万元以下资产税务加速折旧的差异;因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般为历史成本,并同时要求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进行折旧或摊销,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均应作为暂时性差异,待处置时转回该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类涉及会计与税务政策有差异的情形主要包括:会计基础要求对相关资产按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税务对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一律不允许抵扣。
如存在折旧(耗)以及摊销政策差异的,还应当包括政策差异,由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会计政策选用的是年限平均法(直线法),与税务处理一般没有差异;但油气资产的折耗会计政策选用的是产量法,与税务规定的直线法存在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属二级明细科目“成本”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的暂时性差异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该暂时性差异应当于出售或处置相应资产时转回。
2)“衍生金融资产”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填报口径同“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汇总表” 衍生金融资产项目;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对期权类衍生品计税基础等于其初始成本,对于非期权类衍生品应为零。
3)“其他应收款-衍生损益挂账”: 本项目会计基础填报口径同“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汇总表” 其他应收款-衍生损益挂账项目;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一般应为零。
4)“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根据“投资性房地产”所属“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明细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或者摊销后的净额填列。
5)“其他权益工具”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其他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项目根据“其他权益工具”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的暂时性差异为其他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该暂时性差异应当于出售或处置相应资产时转回。
6)“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根据“投资性房地产”所属“成本模式计量”明细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或者摊销后的净额填列。
7)“固定资产-资本化利息(仅限于07年衔接转换)”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2006年会计准则执行衔接转换追溯调整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资本利息金额。
8)“固定资产-不包括资本化利息”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扣除相应计提的累计折旧、资本化利息和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计提的折旧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折旧政策计算应计提的折旧金额。本项目根据相关“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分析计算填列。
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填列。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应当根据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各项固定资产计算填列。
因固定资产大修理或其他改造支出发生的费用与税法要求允许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异,应在本项目填列;除特殊规定外,税法不确认企业后续的资产评估增值,造成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账面价值的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层面抵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在此处填列。
除特殊规定外,税法不确认企业后续的资产评估增值,造成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账面价值的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层面抵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在此处填列。
9)“油气资产”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油气资产原值扣除相应计提的累计折耗和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计提的折耗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折耗政策计算应计提的折耗金额。本项目根据相关“账面原值”、“累计折耗”、“资产减值准备”分析计算填列。
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油气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耗后的净额填列。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应当根据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各项固定资产计算填列,其中:
“油气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参照“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项目说明。
“油气资产折耗”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油气资产计提的累计折耗,计提的折耗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折耗政策计算应计提的折耗金额。本项目根据“累计折耗”分析计算填列。
本项目计税基础根据国家税务部门《关于开采油(气)资源企业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折耗、摊销、折旧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9号)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耗。
“预计的油气资产弃置费”项目:因油气资产中的预计弃置费及计提的折耗税务均不认可(计税基础为零),油气资产-预计弃置费计提的折耗应作为暂时性差异,已使用弃置费应作为暂时性差异的转回。
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油气资产-预计弃置费计提的累计折耗,计提的折耗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折耗政策计算应计提的折耗金额,根据“累计折耗”分析计算填列;计税基础根据“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已使用的弃置费用” 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0)“无形资产”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无形资产原值扣除相应的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无形资产摊销政策计算累计应摊销余额,本项目根据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无形资产相关“成本”、“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分析计算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无形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摊销标准计算累计应摊销数后的净额填列。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摊销标准计算累计应摊销数应当根据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各项无形资产并计算填列。
11)“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参照“无形资产”项目。其中:“与租赁资产修理改造相关的费用化支出与税法要求允许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异,比如租赁加油站或其他固定资产隐患和形象改造支出,在此填列;填报会计处理一次性进费用,而税法要求摊销的一次性支出,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开办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支出等,在此填列。
12)“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项目:本项目反映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但不包括商誉减值准备,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属于永久性差异,对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应当作为永久性差异;同时也不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项目会计基础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按税法规定,公司实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均属于暂时性差异(商誉减值准备除外),计税基础为零。
13)“其他资产”项目:参照上述相关项目填列。
“合并产生的未实现内部损益”项目: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会计费用性列支但税法要求分期摊销的支出,应在其他填列。如:与租赁资产修理改造相关的费用化支出与税法要求允许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异,比如租赁加油站或其他固定资产隐患和形象改造支出,在此填列;填报会计处理一次性进费用,而税法要求分期摊销的支出,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开办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支出等,在此填列。
“被套期资产-未确认承诺”项目:会计基础反映作为被套期项目的已确定的未确认承诺的公允价值变动,根据“被套期资产-已确定的未确认承诺”科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一般为零。
(2)负债类
负债涉及会计处理与税务政策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情形主要包括:负债的会计基础应当根据权责发制对已发生的业务可以根据实际形象进度进行预计和暂估,而负债的计税基础一般以结算单据、发票作为确认依据;因负债的计税基础一般为历史成本,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均应作为暂时性差异,待处置时转回该暂时性差异。
1)“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成本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所属二级明细科目“成本”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的暂时性差异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该暂时性差异应当于转让或收回相应负债时转回。
2)“衍生金融负债”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填报口径同“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汇总表” 衍生金融负债项目;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对期权类衍生品计税基础等于其初始成本,对于非期权类衍生品应为零。
3)“其他应付款-衍生损益挂账”: 本项目会计基础填报口径同“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汇总表” 其他应付款-衍生损益挂账项目;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一般应为零。
4)“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但未支付的应付职工工资余额,计税基础为账面余额扣除税务当期不允许抵扣应当由支付期间抵扣的部分,一般为零,即按职工工资计提但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下一年5月31日)仍未支付的部分一般作为暂时性差异。公司当期计提未支付的工资余额税务部门已同意在当期抵扣的,即当期未作为纳税调整部分,不应当作为暂时性差异。
该项目会计基础根据“应付职工薪酬”及其所属明细项目余额分析填列;计税基础为账面余额扣除税务当期不允许抵扣应当由支付期抵扣的部分,当期不允许抵扣应当由支付期抵扣的金额(暂时性差异),应当参照各期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应付职工薪酬”及其所属明细项目余额分析填列。
5)“预计负债”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为“预计负债”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余额分析填列,但不应包括永久性差异部分,如预计负债中的担保支出属于永久性差异,不应在会计基础中填列。计税基础一般为零。
该项目计税基础一般为零。但由于“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预计弃置成本”初始不确认暂时性差异,“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已使用的弃置费用”作为“预计的油气资产弃置费”项目的计税基础,因此这两个科目的余额应作为该项目计税基础填列。
6)“其他负债”项目:参照上述相关负债项目填列。
“暂估应付款项”项目:填报未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尚未支付的暂估应付、预提费用。比如未收到发票的成本暂估、预提租赁费、机器设备维修费、劳务费等。长账龄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也在此处填列。
“被套期负债-未确认承诺”项目:会计基础反映作为被套期项目的已确定的未确认承诺的公允价值变动,根据“被套期负债-已确定的未确认承诺”科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一般为零。
(3)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
填报按税法规定以后年度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额。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时,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股份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在总部集中清算年度发生的亏损,已由总部统一盈亏相抵,各成员企业不得再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称补亏损。下属子公司的产生的可抵扣亏损可在此处填列。
(4)合并抵销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固定资产-不包括资本化利息、无形资产”暂按资产计算结果分别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上述合并抵销调整仅适用于子公司,分公司不进行上述重分类调整。
3、计算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存在暂时性差异事项的,应当根据会计基础大于计税基础的资产或计税基础大于会计基础的负债计算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会计基础小于计税基础的资产或计税基础小于会计基础的负债暂时性差异计算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2)暂时性差异的计算公式
1)资产类
当会计基础>计税基础时,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计基础-计税基础
当会计基础<计税基础时,可抵减暂时性差异=计税基础-会计基础
2)负债类或资产减值类
当会计基础>计税基础时,可抵税暂时性差异=会计基础-计税基础
当会计基础<计税基础时,应纳减暂时性差异=计税基础-会计基础
为了便于理解,将资产减值类单独归为一类,因资产减值系资产的备抵项目,故计算其暂时性差异的公式与负债类相同。
3)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只可能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4)如果企业预计未来不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用于抵扣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当作为“未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填列,并按相关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未确认的原因及各类未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4、预计未来实际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1)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企业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3)企业应当根据税法的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应当以在发生亏损后的预计未来五年内能够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如果企业预计未来不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用于抵扣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当作为“未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填列,并按相关要求在财务报表附中披露未确认的原因及各类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5、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已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
(2)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
6、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应项目的确认
(1)暂时性差异对应影响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其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现金流量套期利得或损失、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利得或损失、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等;
(2)暂时性差异对应影响计入损益项目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项目,如资产折旧(耗)及摊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价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等。
三、主要表内关系
1、可抵减暂时性差异=资产的会计基础小于计税基础部分或负债的会计基础大于计税基础部分。
2、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会计基础大于计税基础部分或负债的会计基础小于计税基础部分。
3、递延所得税资产=已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
4、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
5、当暂性差异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时,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
6、当暂性差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项目时,计入本年递延所得税费用(与计入当期损益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
7、直接计入本年递延所得税费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
8、主要表内关系
5栏=(7+9)栏;6栏=(8+10)栏;21栏=(15+16+17-18+19+20)栏;28栏=(22+23+24-25+26+27)栏;(-17+18-19-20)+(24-25+26+27)栏=(-29+31)栏;
8行=(9+10+11)行;14行=(15+16+……+21)行;22行=(23+24+25)行;26行=(2+……+8+12+13+14+22)行;31行=(32+33+34+35)行;36行=(28+29+30+31)行;42行=(38+39+40+41)行;45行=(26+36+42+43)行。
资产类(除9行、10行、14至21行):
如果1栏>3栏,11栏=(1-3)栏,5栏=0;如果3栏>1栏,5栏=(3-1)栏,11栏=0;
如果2栏>4栏,12栏=(2-4)栏,6栏=0;如果4栏>2栏,6栏=(4-2)栏,12栏=0;
资产减值类、油气资产折耗(9行、14至21行)及负债类:
如果1栏>3栏,5栏=(1-3)栏,11栏=0;如果3栏>1栏,11栏=(3-1)栏,5栏=0;
如果2栏>4栏,6栏=(2-4)栏,12栏=0;如果4栏>2栏,12栏=(4-2)栏,6栏=0。
四、主要表间关系
1、本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合计年初、期末余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的“递延得税资产或负债”相关项目的年初、期末余额。
2、本表“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金额等于资本公积明细表的“递延所得税影响”相关项目的净增加额。
3、本表“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项目合计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所得税”项目下的“其中:递延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累计数。
4、本表“本年计入递延所得税费用”的金额等于所得税费用表的“本年通过递延税项转入的所得税费用(收益)”。
5、本表“本年计入递延所得税费用”的金额总计减去“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除以税率等于所得税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暂时性差异纳税调整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