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实际上是有关用人单位或者社保基金给予去世人员家属的一种待遇。
关于可以领取抚恤金的情况有这样三个:
第一,工伤保险里的抚恤金。工伤保险里的抚恤金是工伤死亡职工的待遇之一。工伤死亡职工的亲属,可以得到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是6个月统筹地区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不多能有三五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1年是87668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主要是针对依靠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件以后,劳动者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不过所有的工伤待遇都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了。
第二,养老保险的抚恤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该抚恤金的标准各省市自行确定,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各地差异很大。
实际上,这种抚恤已经是一次性抚恤金待遇。源自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的一次性救济费,“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过去的时候,只有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才有丧葬抚恤待遇,因为当时也没有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之说。很多地方,只是近几年才建立完善的制度。
目前抚恤金的标准:福建省分为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退休职工是五个月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在职职工按照参保年限发放,最高是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的五倍。山东省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就是一些地方立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抚恤金,也有的地方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就是原渠道列支,就是是由企业承担,但是一般仅限于国有企业。
其实,我们把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抚恤金合并起来,就是所有参加工作的职工都能享受到抚恤金。
第三,失业保险的抚恤金。
实际上,我们缴纳失业保险享受的待遇,并不仅仅是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以及有国家代缴的基本医疗保险。
如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非因工去世,相应的丧葬费、抚恤金都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除了上述三种保险以外,我们国家还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种养老保险目前只有丧葬补助费待遇以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继承,但没有抚恤金待遇。毕竟这是一种福利性保险,保障水平低,覆盖范围广。任何人都可以得到这种保险的保障。
综上所述,能够领取抚恤金的条件并不一定是参加了社保,主要还是以就业用工为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