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前几个月,昆山龙哥事件在网上引起了人们关于“正当防卫”的热议,一个人在面对暴力威胁时,应该怎么处理才是的对的?今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了一宗跟“昆山龙哥”相似的案件。
2017年12月10日晚19点,大学刚毕业半年的王浪在泾阳县炫色音乐酒吧和朋友苗林喝酒,20点30分的时候,一个男青年走进了酒吧,后面还跟着两个朋友,这个男青年叫李雷。
现场目击者称,当李雷经过王浪的桌时和王浪瞅了个对眼,两人对视,只见李雷从旁边拿起一个烟灰缸走快步到王浪的桌前:“你在那瞪谁嘞!”李雷将烟灰缸砸向王浪,随后被朋友劝走,王浪当时一连疑惑:“为什么砸我?”
当时的李雷在别的地方已经喝过酒了,说道:“老子就砸你了”。
之后酒吧服务员出面将两人劝开,李雷回到座位上3次掀翻酒吧的椅子,7次拿起酒瓶欲打王浪,都被朋友劝下。王浪并为理会,见对方认怂,李雷不顾朋友劝阻,走到王浪桌前,递了一个酒瓶子给王浪:“来,不是要打我吗?”
李雷随即大喊一声:“拿着”,随后,又不断地叫嚣着要“弄死”王浪,并指着王浪的脸进行侮辱性警告,此时王浪的朋友苗林早已不见了踪影,自己势单力薄只得不停地赔笑求情,企图熄灭李雷的怒火,放自己一马。
李雷上去一巴掌打到了王浪的脖子上,并伴随着辱骂,王浪爆发了,拿起啤酒瓶开始反击,两人扭打在一起,王浪有健身的习惯,力量比较大,李雷逐渐处于下风,随后两人摔倒在地,这场冲突仅持续了18秒。
李雷似乎也被王浪的怒火吓到了,爬起来就往门口跑,刚走几步就倒在了门口,王浪随后让朋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李雷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6月28日,王浪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9年,王浪不服提起上诉。
12月20日,案件的二审开庭,王浪在被告席上多次问法官:“请法官告诉我,下次再碰到这种事情,我怎么做才是对的?”声音一度哽咽,又说:“早知道,我站在那让他打就好了”,陪审席上一片寂静,法官也没有对王浪的质问进行正面回应,最终未当庭宣判。
看到这,你是否也有同样的疑惑,我们碰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做呢?是任由对方欺辱还是站起来维护自己利益?如果站那不动,任由对方欺凌,那法律到底是好人的保护伞,还是坏人的挡箭牌?
法律是用来惩罚坏人的,王浪显然不能算是坏人,一个坏人欺负一个好人,好人不堪凌辱,打死了坏人,好人进了监狱,好人有可能对社会失去信心,出狱后变成了坏人,这等于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坏人,同时又有一个好人变坏。导致世界上坏人的数量不变,好人越来越少!
而9年足以让一个人的心态产生颠覆性的变化,这才是现代法律应该重点斟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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