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追回来,谢谢你,检察官!”3月14日,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将诈骗被害人刘某的资金全额退还,刘某激动地向承办检察官表达谢意。
2020年12月底,被害人刘某在网上因为做手工活的事情添加了陌生人王某某的QQ号,后王某某以帮刘某卖十字绣要交押金为由,以不同QQ号与王某聊天,哄骗刘某不断给自己转账。刘某分多次给王某某转账共53000余元,后刘某发现被骗遂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王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澄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全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有认罪认罚的意愿,且其在公安侦查阶段已经退还了被害人刘某3.5万元,尚余1.8万元未退还,便多次与王某某沟通,了解其生活生产的具体情况,对其精心进行普法教育,通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最终王某某同意全额偿还被害人损失。
3月14日,经检察官多方工作,将远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顺利劝返归案,并将诈骗所得1.8万元全额退还。至此,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合力追赃,被害人刘某被骗的5.3万余元资金已全部追回。
被害人刘某收到这笔款项时非常震惊和意外,她说:“我当时就没有抱太大希望了,我认为这个钱应该是追不回来了,没想到检察官还能帮我把钱追回来了。”
随后检察官从案件的实际出发,对被害人刘某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提醒其在网络上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以‘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名义进行转账的信息,这些都是不可信的,都是诈骗,一定不可贪图便宜,陷入诈骗者的圈套,让自己遭受财产损失。刘某表示,一定会以此次遭遇为鉴,多学法用法,绝不轻信任何网络不实信息,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并将以自己的经历告诫身边的亲戚朋友提高警惕,严防死守,防止上当受骗。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始终聚焦检察职能,将普法教育融入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将结案的句号画在追赃挽损之后,将追赃挽损和严惩犯罪、矛盾化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势,最大限度的减损挽损,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