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发生民间借贷行为,很多人都是没有养成签合同的习惯,而是选择口头约定。那么口头约定的借款一定有效吗?不一定。
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口头约定可以作为我们订立合同的一种形式,但也要明确一点,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要对方接受时,合同才算成立。
比如熟人因生意周转向您借款,您答应了他,并且向他提供了一笔借款,您们之间约定了到期返还借款的日期,但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或协议。在法律上讲。这属于口头协议的一种,在对方接受您提供的借款之日起,说明您们之间的借款合同已经成立了。
但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有效。一旦遇上没有契约精神的人走上了诉讼,在法院审判的实践中,您想要主张对方返还借款,至少还需要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双方存在口头借款合同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贷款人已经向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证据,比如转账凭证。
一旦对方对借贷行为提出抗辩,并且能对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作出合理解释,而又您因当初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且以现金形式交付款项给对方,缺乏相关的借款合同、款项交付证据或没有证人证言,很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从实际经验来看,口头约定,日后发生纠纷维权难度较大。亲友之间借款,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以及线上转账是最保险的做法。值得注意的是,书面合同不仅指的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还包括了“数据电文”,我们常通过互联网订立的“电子借条”也属于“数据电文”的范畴。
相比纸质借条,电子借条更胜一筹,它不仅与纸质借款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还能够确认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表达了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防止了身份、合同内容不被篡改,还能够保存借款证据,方便合同当事人随时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