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富平县检察院民行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大论断,积极落实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监督规则,重点聚焦环境、教育、居住、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突出办理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把民行检察打造成民生检察的品牌,有力推动该院民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2018年2月,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名列全市检察机关单项考核第二名;民行部副部长李长军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执法爱民模范”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辞金鸡发展非凡,迎金狗再创辉煌”。2018年,富平县检察院民行部将一如既往,求真务实,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继续把服务民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请抗诉、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以饱满的精神、严谨的作风、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富平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的检察保护;聚焦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等中央重大部署,融入服务大局,明确公益诉讼的工作重点,积极办理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以工作实效推动社会治理;以学习贯彻高法、高检院刚颁布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契机,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积极稳妥完成我院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出庭工作。
二、内外联动,积极建立案源拓展机制。应对基层院诉讼结果监督持续萎缩的困境,全面拓展案源渠道和监督范围。对外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创新宣传手段,在“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图文并茂的原创民行检察宣传,向公众介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特点和成功案例,增强监督职能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内加强部门协作,深化民行线索内部移送,以刑事监督优势支撑、优化民行监督。同时,延伸线索审查,线上适时关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富平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重点发现虚假诉讼线索;线下重点对该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进行审查。
三、盯住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针对民间借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破产清算等虚假诉讼“高发区”,加强与法院、公安、国土部门、保险公司等单位的联系,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
四、多措并举搭建监督平台,努力推动民行诉讼监督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保证规定落到实处。继续与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拖延发放执行款、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加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重点监督性质严重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对于类型相同的违法行为要采取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提高监督的层次和效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切实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切实强化对人监督与对事(案)监督的合力,树立检察监督权威。
五、加强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建设,打造业务精良工作团队。今年初,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该院党组高屋建瓴,统筹安排,将一名优秀法律专业研究生配置到民事行政检察办案一线,民行检察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
(供稿:李长军 胡新爱)整理:王亚锋 赵磊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