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被列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联合惩戒”让被执行人无处可躲。宝安法院受理的一宗借贷纠纷案中,深圳某公司被判还钱但未全部履行完毕,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公司不仅未依法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8月,该公司在申请区级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时,因为失信行为遭拒,意识到失信的苦果,自愿履行付款义务。
借贷纠纷司法调解生效
涉事公司未全部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杨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涉案公司深圳某公司,宝安法院受理后,2017年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发生法律效力,深圳某公司及该公司一人股东康某某需履行付款义务,因该公司及康某某欠杨某某5万元未付,杨某某遂向宝安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殷万江介绍,执行案件受理后,被执行人深圳某公司和康某某既未依法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义务,法院通过深圳法院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查询,被执行人深圳某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康某某名下有车辆两部、少量银行存款,但未实际扣押到车辆,无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银行存款亦不足以清偿债务,此外,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以及被执行人下落,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
被执行人申请人才奖励补贴遭拒
自愿履行付款义务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18年。据了解,2018年8月底,当被执行人深圳某公司通过宝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区级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时,系统自动出现拦截信息,告知失信者不得申请该项补贴,当场拒绝了该公司的申请。
因为被列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深圳某公司意识到失信行为带来的种种限制、困难,迫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压力,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自愿履行了付款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公开资料显示,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宝安法院联合宝安区政府,开发联合惩戒功能模块,建立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与响应机制,依托宝安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网上办事大厅、宝安通APP等平台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联合惩戒等动态协同功能。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信用宝安”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推送至“信用深圳”网站。
而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各类政府补贴、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会受到限制,与此同时,失信被执行人还将在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军入伍、招录为公职人员等方面被限制。
法官说法
办案法官:
失信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据悉,该案是宝安法院首例被执行人因政务事项受限而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件。办案法官殷万江介绍,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宝安法院与宝安区政府联合搭建了信用惩戒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由宝安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至该平台,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应用信用奖惩手段,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构建政府各部门协同联动、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殷万江表示,通过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而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诚信社会环境,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构建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不仅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真正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还不断完善了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进步。
统筹:南都记者 徐全盛
采写:南都记者 徐全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