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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民间借贷纠纷听证会,深圳市罗湖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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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陈昱儒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为办理一宗申请民事抗诉的借贷纠纷案件,前后举行两次公开听证,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充分查清案件事实,核实相关证据,并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和解意向,有效缓解矛盾,息诉罢访。

该案系洪某(债务人)与曾某(债权人)之间高达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原审被告洪某认为该案存在借款属性认定错误、已归还款项数额认定有误、对方当事人合同字迹不相符等问题,不服原审生效判决,向罗湖检察院申请监督。该案从判决生效至今已经4年,仍深陷执行难的困境中,久拖未决,止步不前,双方当事人矛盾愈演愈烈。

因该案标的数额较大,涉及的借款合同达14份之多,涉及的资金流转达上百次,借贷关系回溯时间较久远,申请人又提出了诸多申请监督事项,本案当事人法律关系虽简单,然案情较复杂,证据难以搜集。

为把案件办成铁案,罗湖检察院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资金流转的性质,核实借款及还款的具体数额等,该院调取了双方当事人多年来多家银行转账记录,对海量的转账记录进行逐一筛查,捋清当事人之间的资金流转情况。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核实相关证据,罗湖检察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阐述、辩论及举证,检察官结合前期调查及当事人举证,组织了质证,向当事人出示了60多个证据,特别是对双方转账记录中每笔款项的数额及性质用途等,进行逐一质证。经过公开听证,案件相关证据得以核实,案件事实越辩越明,罗湖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监督决定,本可依程序结案,但因该案判决一直处于执行终本状态,曾某的债权难以实现,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双方矛盾可能随着时间迁移,再度激化。

为深入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在诉讼之外更好地解决纠纷,推动合同得以有效履行,承办检察官再次组织公开听证,目的是促成双方达成案外和解。经过检察官的耐心调解及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均做出让步,就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利息的支付等如何履行还款义务,初步达成了新的意向,并签订了和解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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